批评的立场是客观的,目的在于阐释和评价。尽管以上三重界定环环相扣、逐渐具体,但实际上当代艺术批评的边界是模糊的,正是由于其立场和目的,艺术史、艺术理论、艺术批评、艺术欣赏四者间才有不少重合的部分。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当代艺术批评?
二、“收费作文”与“三不写”
这涉及到两个问题,其一是阐释和评价的前提,其二是写什么和怎么写。当我们试图界定当代艺术批评时,会碰到一个关键词:描述。在实际的批评写作中,作为一个专业概念,“描述”与“判断”是一对书写范畴,延及“阐释”和“评价”。也就是说,对艺术现象或作品进行描述,是进行阐释并作出判断的前提,然后才可能有评价。所以,批评界长期以来都秉持一种线性观点,认为批评写作的过程是一个“描述-阐释-评价-理论化”的逐步深入的过程。这个过程相对客观相对中立,回避了可疑的写作目的,于是便有了下一个问题:写什么和怎么写。
“写什么”的问题貌似简单,答案是“当代艺术”。而“怎么写”则貌似技巧问题和着墨点问题。威廉姆斯在《怎样写作当代艺术批评》一书中,将批评的写作归为描述和阐释两大方面,对判断所涉不多,而对理论化则只字未提。也许在他看来,这就是学术研究和批评实践的区别。在我看来,描述可以相对客观,而阐释却相对主观。虽然描述是阐释和评价的前提,但在批评写作的实践中,描述什么、怎样描述,却也需要专业的判断。于是,批评的客观性和主观性便面临了界线模糊的问题。
这是一个职业伦理的问题。中国当代艺术批评界的所谓“坐台批评”显然有违职业道德,但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大潮中,不仅中国学术界和艺术界都认可“坐台批评”,西方批评界也认可收费作文,而且收费标准也是有潜规则的,例如根据作者的名声和资历、根据作文的用途来收费。
除了收费问题,职业伦理还涉及给谁写的问题。大半个世纪前,格林伯格就说过:批评家别给自己的女朋友写评论。过了半个世纪之后到今天,《纽约时报》现任艺术评论版的专栏作者给自己立的规矩是:不买作品、不给朋友写艺评。威廉姆斯在书中论及此问题说,批评家的写作不能依据个人私利,并列下了“三不写”的戒律:第一,但凡艺术家是自己的丈夫/妻子、男/女朋友、亲朋好友、学生/老师、合伙人,一律不写;第二,对自己曾经任职的画廊、美术馆和类似机构,一律不写;第三,如果自己收藏有某位艺术家的作品,也一律不写。
反观中国当代艺术批评界,这三条全都是写手们最热衷的,一律要写,正因此,中国当代艺术批评的诚信度才是个大问题。不仅批评如此,当代艺术研究也如此。哪位艺术家能被写进艺术史,究竟以什么条件作为入史的判断标准?这当中暗藏着很多非学术的个人私利。诚信缺失,学术性便无从谈起。对此,我的观点是:商业性写作可以收费,因为脑力劳动也是劳动,必须获得报酬,但是,这样的“坐台批评”,不必称为“批评”,既然是为了牟利而写作,没有学术性,就称“收费作文”好了,以免偷换“批评”的概念。
在以上写和不写的具体框架内,我给“当代艺术批评”的进一步界定是:不谋私利的学术文字,才可称为当代艺术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