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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宣恩两男子抢劫阴沉木杀人抛尸被判死刑

2016-08-17 09:48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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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利起意,湖北宣恩两表兄弟相邀抢劫阴沉木,残忍杀害他人并抛尸。近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成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熊棉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法院审理查明,刘成胜绰号“刘老黑”,与熊棉文系表兄弟关系。2015年7月,被告人刘成胜获知宣恩县某公司一仓库内存放有阴沉木工艺品等,便起意抢劫,并到利川市联系好拖运的货车。 7月中旬,刘成胜电话邀约熊棉文共同实施抢劫杀人,熊棉文表示同意。

同年7月20日15时许,刘成胜、熊棉文购买了一卷透明胶带后,共乘一辆摩托车到该仓库,准备实施抢劫。因看守人员曾某(被害人,殁年57岁)不在, 二人返回。当日19时许,二人再次骑摩托车到该仓库,以要曾某带他们辨别金丝楠木为由,将曾某骗至仓库内,随后勒、掐曾某的颈部致其昏迷,并用事先准备的 透明胶带缠住曾某的口鼻、颈部、双手和双脚,致其因机械性窒息死亡。当晚21时许,二人将曾某尸体抛于公路边的悬崖坎下。7月21日凌晨,二人乘坐刘成胜事先联系的货车将仓库内的5件阴沉木工艺品(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5.1万元)劫走,寄放于利川一村民家中。同年7月26日,二人在湖北省黄梅县被公安民警 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成胜、熊棉文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共同犯罪 中,刘成胜首先提起犯意并进行组织谋划,熊棉文积极参与配合,但所起作用相对较小。根据我国刑法及有关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北法院

责任编辑: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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