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旦之首梅兰芳纪念馆
纪念馆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护国寺街9号,占地面积716平方米。1961年梅兰芳逝世前,曾在这幽静、安适的四合院内,度过了他人生的最后10年。此院原为清末庆亲王奕王府的一部分,解放后经过修缮,梅兰芳搬到这里居住。梅兰芳逝世后,时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提议建立梅兰芳纪念馆,梅先生的亲人将家中珍藏的照片、剧本、纪念品等共3万余件文物、资料捐给国家。1986年10月,邓小平同志亲自题写的梅兰芳故居匾额,正式悬挂在故居的门额上。
前院展厅,以大量的照片、实物介绍了梅先生的艺术生涯。陈列室通过图片等资料介绍了梅兰芳一生的主要艺术生活和社会活动,在陈列室里还可看到梅兰芳使用过的部分戏装、道具及一些馆藏资料,里面陈列着国内外友人赠予梅兰芳的书法、绘画和其他纪念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护国寺街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