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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冤17载:上世纪三十年代故宫盗宝案始末

2017-01-11 11:21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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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可以说是易培基政治生涯的巅峰时期。当时他不但被任命为故宫博物院院长,还兼任着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和农矿部部长。由于农矿部在南京办公,所以起初易培基并没有来北平主持故宫博物院的工作。院长没到任,按说故宫的日常工作应该由副院长负责,但易培基并没有把这个重任交给张继。他的同窗好友、时任故宫博物院简任秘书吴瀛回忆,易培基对他说:“张继神经,又要听神经太太的支配,不能让他当家。那是石曾(即李煜瀛)的意思。”

在易李二人的运作下,张继没当成副院长,只捞到了一个文献馆馆长的位子。主持故宫日常工作的则是秘书长李宗侗。李宗侗早年留学法国,后又被北京大学聘为教授,看似资历不浅,但他能得到秘书长一职,主要因为他既是易培基的女婿,又是李煜瀛的侄子。

李宗侗的上位,不但引起张继的强烈不满,许多故宫的老人也不太服气。易培基的同窗好友吴瀛,从草创期就为故宫博物院奔走呼号,如今只得了一个简任秘书之职,不少人为他鸣不平。他在《故宫尘梦录》中回忆,易培基的老友左霖苍曾直言:“论劳资、论辈分,某决不应在某之下。”这两个“某”指的自然是吴瀛和李宗侗。就连易培基自己也觉得有些说不过去,一再表示所谓“简任秘书”实际上是院长助理。吴瀛自己“因为太喜欢这个博物院了”,所以并不在乎职位,但张继和崔振华却没有这么大度,他们一直在找机会报复易培基和李宗侗。

就在周利生、高鲁发出对易培基的弹劾不久,北平《快报》记者谢振翮等7人联合向北平地方法院检察署检举易培基图利渎职。他们举报,故宫博物院在出售金器的时候价格太低,而且还处理了具有历史价值的金八仙碗。这次举报随着媒体的介入,变得沸沸扬扬,人所共知。易培基不得不在1933年1月向国民政府呈文,为自己申辩。

易培基指出,处分金器是经过故宫理事会和国民政府批准的。所谓的“金八仙碗”其实是残品,“制作恶劣,绝无美术可言”,而且故宫里类似的八仙碗很多,就连寻常金店里也有销售。临时监委会认为,它们并不具备历史和艺术价值。至于把出售之款用于发工资,更是无稽之谈。处分物品的收益均作为基金,专款储存,账目清清楚楚。

易培基的答辩有理有据,周高二人的弹劾自然落空了。然而,幕后指使人并没有这么容易善罢甘休,他们很快又罗织了罪名,卷土重来了。

报错电报露了底

1933年5月1日,南京最高法院检察官朱树森拿着天津高等法院的介绍信,以参观的名义来到故宫博物院。当庶务科虞科长接待他时,这位朱检察官却提出来要查看院里的文件卷宗。虞科长连忙打电话请示。易培基得知此事后,本待应允,可吴瀛却觉得不妥:“他拿着天津高等法院的介绍参观信,如何能看文件呢?”于是,经过双方商议,朱树森只在院内看文件,但经手过处分物品的人员要随时听候他问话。

第二天一早,朱树森来到故宫,李宗侗、吴瀛等参与过处分物品的人都纷纷到齐。开始朱树森问了问处分物品的经过,并没什么新发现。正待作罢,负责处分绸缎的书记员尹起文忽然站起来,期期艾艾地说:“就是有一笔秘书长同院长购买的3000块钱的绸缎皮货……并不是在星期日买的。大家都有一些……”朱树森想抓住这个“话柄”,连忙追问李宗侗。

原来,处分物品时为了促销,故宫方面规定购买2000元以上者打七五折,购买3000元以上者打七折。李宗侗起初买了二三百元皮货,后来又买了二千五六百元东西,尹起文便建议他把两次购物的钱算在一起,这样可以打七折。李宗侗一琢磨能省点儿钱,便欣然应允,而且他买东西那天也确实不是公开售卖日。

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大事。顶多只能算程序瑕疵,绝对不算违法,但在朱树森的追问下,李宗侗竟然支支吾吾道:“我我我记不大清楚了。”当时也在场的吴瀛见李宗侗这副表现十分气恼。事后他对李说:“物品公开发卖,为什么你买不得呢?你今天不该吞吐,高兴说有就有,说无就无。什么叫‘记不清’呢?你显得软弱心虚。这事昨日他们预先有接洽是无疑的!”

责任编辑:苒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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