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与文物开发之间可以相互利用,和相互转化,只要这两者存在合理的运作方式,不会造成相互的利益损害。把文物资源开发当成了“政绩”,当成了“摇钱树”,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为由,大肆蚕食历史文化资源,于文物保护毫无益处,伤害却无比巨大。就上面提到的海昏侯国遗址公园,竟然要耗资123亿元,相信这是城市建设的一项规划工程,也许其着力点不仅仅在文物保护和利用方面,也许更多的要开发旅游项目,打造旅游景区,这属于与文物开发相关的行为,本无可厚非,但耗资百亿,不知也几何用于海昏侯墓的保护,体现历史名城风范,若更多是用于“政绩工程”,那意义何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