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作品不在于我看见了什麼,而是关于你的观看。”
—— 詹姆斯·特瑞尔
当创作媒介具备的能量超过其曾经被人习以为常的阈值,打破人的心理预期,并迫使创作者与接受者以一种与过往截然不同的方式与观念面对艺术作品时,媒介不再仅仅是工具,而是一种改变了人们的认识习惯与生活方式,从而再创造了一种独属于这一媒介的逻辑脉络。而在这一层面上,人作为主体延伸了媒介,媒介也同样延伸了人。
网络是如此,数码科技亦是如此,它们改变着每一个人认知、感受与探索世界的途径与观念,并创造出了一个与网络数码时代前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某种程度上,这个世界的存在不是某种客观真实,外在对象经过人体大脑与视觉系统的处理给人以概念与感知,或是通过纷杂的网络与电子世界给予人某种“虚拟的现实”。换句话说,我们看到的永远不是现实,而是大脑让我们认为的现实,事实上,人的大脑常常会受到来自外在世界的有意无意地欺骗,这些欺骗让我们的大脑产生了诸多似乎无比接近真实的认知,但也常常让人迷失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