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站在王淑敏家拍摄大宝顶,宝顶与民房相邻 摄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崔毅飞
说法二 朱家坟,墓地清末时曾被买卖
宝顶西北侧是王凤荣家的宅院。王女士在收拾屋子时,曾发现一张120年前的“土地买卖文书”。她小心翼翼地将文书摊在茶几上,薄薄的宣纸已经绵软泛黄、满是褶皱,毛笔字谈不上工整美观,好在字迹清晰。解读其大意为:
卖主名叫朱自旺,因为手头缺钱,将祖遗民地一处四亩,卖予王永旺名下,卖价文银十五两,立字为证,光绪二十三年(1897)。
在此文书当中,虽对于坟地只字未提,但明示出来的土地四至,与坟地的范围基本吻合、并将宝顶囊括。买地人王永旺,正是王凤荣家的先辈,但卖地的朱姓人家,已经从上万村销声匿迹。
卖地的朱自旺到底是什么人?和这座古墓有什么关系?他为何要卖掉坟地?
王凤荣听老辈人说,卖地给她家的朱自旺是“看坟人”,朱家有两口人,死后就埋在她家院子的墙角处,老辈人还让他们盖房时注意避让。但这传说中的两个坟头,已经不复存在。
北京市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刘卫东认为,土地买卖文书中包含了丰富的信息。首先存在看坟人,证明墓主人身世不凡。其次,卖地人的身份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如村民传说,受雇于主家的看坟户,随着墓主家的衰落,墓地归了看坟人;二是朱自旺就是墓主人的后代,因此不排除墓主人就姓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