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为内容服务”——这是困扰、束缚了中国文学艺术界几十年的金科玉律,由于极左思想的束缚,任何怀疑、突破这种正统思想的尝试都被视为离经叛道,在粉碎“四人帮”后,一些老艺术家开始从理论上冲破这一僵化的教条。80年代初,吴冠中先生首先提出了与“形式为内容服务”(或“内容决定形式”)迥然不同的观点。那就是作为强调形式美的绘画,有时形式起决定作用,内容也有必须服从形式的情况。如果只讲形式为内容服务,那么艺术就不能体现它特殊的认识世界的价值(大意)。这番言论在中国艺术界无异是振聋发聩的,而且它真正揭示了艺术创作的规律。
近年来,美术理论界充分展开了讨论,有不少理论家,学者敢于大讲“形式”对于美术的决定性作用了古如朱小禾等同志说:“绘画最根本的创新,是绘画形式的创新。绘画的形成,才是这门艺术所固有的本质因素。”“内容和题材的用处,在于它们是艺术想象力和艺术手法的借托物。”他们同时也承认题材与内容的存在价值:“一个艺术手段高明的画家,应该把他感兴趣的社会生活题材,放进他那形式的框架之中,使题材产生新的、深刻的含意。”这些论述相当深刻地揭示—了艺术的特殊功能与艺术创作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