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对于不少事情漫不经心,对于书法,可谓认真。据说王献之年幼习字时,王羲之悄悄从他背后欲将毛笔拿掉而未能。称赞他日后必成大器:“此儿书,后当有大名。”少年儿童执笔,要么握得过紧,要么提不起笔来。无论如何,此事可见王献之学习书法态度端正。得到王羲之赞赏的,不止一次。虞和《论书表》中记载,子敬出去玩耍,见一墙壁洁白,乃取帚沾泥汁书方丈字。王羲之得之乃七子所为,说:“子敬飞白有大意。” 出于对书法的热爱和自信,王献之居然将其父所书改掉。
唐孙过庭《书谱》记载,王羲之曾经去京都,临行前以书题壁。王献之悄悄地将其父的字擦掉,王羲之回来,看到后,以为自己当时喝醉了。 少年王献之学家父已经可以乱真。
王献之非凡的出身、性格和秉赋,使他成为一代大家。书风笼罩书坛数十年不衰,影响力曾一度超过他的父亲。
王献之传世书作,有楷、行、草诸体。尤其是他的小楷、今草,在王羲之的基础上再变姿态;他又创造破体,亦行亦草,行草兼用,开启新风。“穷其妍妙”成了小王的新的创举和最大特点。
王献之一改家父“内擫 ”之用笔为“外拓”,使魏晋书风更加张扬。王献之曾建议王羲之改体。关于此,张怀瓘在《书议》有所记述,说子敬年十五、六时,曾经对父亲讲:“古之章草,未能宏逸。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且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然古法亦局而执。”王羲之将隶意颇浓的的书法变为风流妍媚的今体,已经开启新的书风。但是观王羲之草书,基本上还是字字独立,连贯性不强。王献之的意见是可取的,王羲之却笑而不答,也没有具体的行动。王献之自己身体力行,“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伪”谓不拘六书规范,“略”谓省并点画屈折。王献之使草书更为纵逸,进一步强化了草书的抒情功能。与王羲之不同的是,王献之已是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南方环境的秀美孕育了妍媚的审美趣味,这种风气与当时的世风吻合,小王一时盖过大王也在情理之中。张怀瓘认为小王草书“逸气盖世,千古独绝”,“掩钟、张之神气。”王献之这一变法使得人们对他毁誉参半,褒贬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