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江干雪霁图》
11世纪文人论及艺术时,出现一种新观点:他们力图使绘画适合于文学模式。文学中受到赞赏的特质也用来评价艺术。要了解这种现象的原因何在,关键要懂得绘画一直处于地位颇低的技艺阶层。苏轼谈到善画墨竹的挚友文同时说:“与可之文,其德之槽粕也;与可之诗,其文之毫末也;诗不能尽,溢而为书,变而为画,皆诗之余。其诗与文好者益寡,有好其德如好其画者乎,悲夫!”
在这种基于儒家论调的看法中,一个人的品格比他留存下来的遗迹作品更重要。文章用来治世,当然比表达个人感受的诗歌更有地位,而书画用以表达诗的未尽之意。在诗书画三种依赖笔和墨的艺术中,画最不重要,但它被纳入这个系列,说明画最终获得承认,成为个人的一种艺术表达形式。也许,我们能最深入把握的宋代文人观点,就是上面苏轼对画与其他艺术形式之间的联系的强调:绘画被认为像诗歌和书法那样反映出作者的品格。从一开始,诗歌和书法就被视为作者天性的镜子。在唐代,人们认为书和画是同源的,时至南宋中叶,赵希鹄在技法基础上将二者简单等同起来。在这条发展线索中,两个最重要的环节形成于11世纪晚期:一是认为绘画反映了艺术家自身;二是画与诗得以进行比较。关于第一点,郭若虚在《图画见闻志》中谈到“气韵”时提及,后来米芾之子米友仁也曾表述过。这显示绘画理论出现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从唐及唐以前注重再现转变为强调艺术家的作用。到了元代,用以评价人格的术语开始定义艺术风格。第二点,画可以与诗比较,这是苏轼及其友人的独特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