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刻本 《乐府诗集》
初七日甲子,清卿来,同过寅丈。与鹤巢、周京士同理书籍竟日。
初八日乙丑,晴。早招同鹤巢、清卿过寅丈,复理书籍竟日。
初九日丁卯,晴。仍同鹤巢、清卿过寅丈理书。
十四日辛未,晴。过清卿,理书目。
十五日壬申,饭后,过清卿,理书目。傍晚,同过小邨,留饭,值雪渔。
十六日癸酉,晴。过清卿,理书目,傍晚回。
抄录黄跋一事,在同年十二月中旬,顾氏日详载其事:
十三日戊辰:为寅丈录王荛圃手校藏本跋。
十四日己巳:阴雪。连日为寅丈抄书。
十九日甲戌:晚,赴滂喜斋,应鹤巢、清卿招,以坡公生日也。观雪浪盆拓本。
廿二日丁丑:晴。早起,过寅丈录副。晚饭后归。
顾氏所记,可与十二月二十三日吴大澂致潘氏函参证,吴氏云:
顷奉钧示,承赐烟壶甆杯,谨领,谢谢。书目有须添改之处,候示再行趋侍。肃复鸣谢,敬敂夫子大人福安。
潘祖荫于覆吴氏信中询及沈树镛有无信来,吴氏乃于廿七日回复称:
均初已一月无信,前由轮船信局寄来之件,亦有迟至廿余日者,或为寄书人延搁耳。编理书目,大澂亦有粗率处,如得荄甫主持其事,或稍清楚。
由此可见,潘祖荫对书目似乎并不十分满意,而吴大澂亦自感不甚惬意。同治十一年(1872)元旦,吴大澂曾致函沈树镛,言及近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