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四)皇帝礼佛图 北魏 彩绘石灰岩 高208.3 厘米,宽393.7 厘米 美国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早年曾到中国征集过文物的美国人劳伦斯·史克曼(Laurence Sickman)事后反省说:“所有关心中国文化传统的人,都会更希望《文昭皇后礼佛图》浮雕依然留在遥远的河南省。它在那里被创造,是宾阳洞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的西北,曾经是千里佛国,今天的新疆和甘肃却遍地散布着清真寺。影响无边的伊斯兰信仰,早已占据汉时“西域”。如果不是敦煌莫高窟的存在,谁还记得那里曾经佛教昌盛?倘若柏孜克里克和敦煌石窟坍塌,佛像尽皆运往欧美,繁荣的佛教历史,很有可能被彻底抹去。
文物离开母体,许多真相会随之消失。文物离开母体一寸,价值就减少一寸。
也许全世界的文物都应该回到本国故土,但理由不是情绪,而是文物需要母体。2017年,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工作要点”中提出加强中国流失海外文物数据库建设,推动文物追索返还取得新成果,应该是出自同样的考量。
道德与法律困境
有朝一日我们真的能拿回这些流失的文物吗?
2004年,英国考古学家皮特·阿凯(Peter Ucko)教授主持了一次小型座谈会。同情中国的阿凯教授在会议上抛出一个大胆的话题:收藏在大英博物馆中的中国文物是否应该归还中国?
话题一经抛出,会场短时间变得鸦雀无声。过了好一阵,有位华裔女士回应阿凯教授说,或许英国应该将部分抢来的文物归还中国。这时候,有趣的一幕出现了:一名瘦高的英国绅士站了起来,先是大声表示“我不同意”。然后缓缓地讲出了他的“理由”: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文物存在的最大价值是记录历史。是的,当年我们抢劫了中国。保存在英国的许多文物曾经记录了中国的历史。然而请不要忘了,当我们的士兵进入中国、抢劫到这些文物的一刹那,这些文物也和大英帝国发生了联系。至少它们记录了我们的士兵抢劫中国的丑陋历史。从这一刻起,它们既是中国文物,也是我们的文物。所以我们有理由保存它。”
这番话,竟让人无言以对。
随后又有人附和这位人士,说保存在英国的文物,固然有当年抢劫的,但除此之外,更有许多是通过贸易输入的。当年合法购买的物品,今天成了文物,凭什么要归还给中国?
看来,笼统而不问青红皂白地要求文物回归,在这个会场上居然引起了“公愤”。
这还只是从道德角度讨论问题。从法律层面看,问题甚至更为复杂。
法律如何界定流失文物“非法”和“合法”?围绕流失文物制定法律,不仅要考虑文物流失之初的复杂历史背景,作为国际法规,还要考虑到不同的国家都能接受。因为只有所在国在法律文书上签字,这部法律才有意义。截至目前,相关的国际公约及组织包括1954年的《关于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及其议定书》、1970年的《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72年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8年的“促进文化财产归还原属国或返还非法占有文化财产政府间委员会”、1995年的《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公约》、2000年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以及2009年拟定的《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流失文物的原则宣言》草案。然而,各个国家根据本国流失或流入文物的具体情况,结合自身利益考虑,对是否缔约进行了针对性的选择。
回顾“流失”之路
回顾中国文物流失的历史,大致可归纳为六种方式。
战争抢劫
通过战争抢劫文物主要有三次,即第二次鸦片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和二战中的日本侵华战争。
1860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占据被称为“万园之园”的圆明园,并在园内大肆抢劫,火烧圆明园的同时,大量文物被劫持窃走,最终运回英、法本国。
1900年8月,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在京城的故宫、颐和园、圆明园、官衙、寺庙大肆抢掠,致使《永乐大典》等文物散失,难以计数的铜器、玉器、金佛被劫。
1937至1945年,日本军队攻入中国,占领中国大片领土。期间,军中士兵及随军来华的各种不同背景的人士,从中国带走大量文物。瓷器、玉器、青铜器、绘画、书法、雕塑、漆器、丝织品均在其列。例如其时已经名闻遐迩的河南安阳殷墟,便有大批甲骨、青铜器被掳走。日本也因此成为中国之外收藏商代甲骨文最多、青铜器最好的国家。
代理征集
欧美国家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基金会和私人收藏家通过代理人到中国征集文物的历史由来已久。征集代理是中国文物流失海外的整个运作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他们通过中国境内的官员、商贩,或者直接到现场获取文物。
通过代理征集中国文物的热潮始于二十世纪初,终于中国政府颁布《古物保护法》的1930年。这是中国文物流失的特殊方式。征集代理们利用中国文物保护法规的空白,到中国境内以各种方式获取各种文物。通过此种方式流出中国的文物不仅数量大,而且名贵文物极多。
1900年,八国联军抢劫圆明园的前两个月,道士王缘禄在中国西部的敦煌发现了著名的“藏经洞”。洞内存放着大量佛经及其他古代文书。嗅觉敏锐的探险家斯坦因(Marc Aurel Stein)闻讯而来。通过贿赂王道士,将洞内部分经书携带回英国。此后,斯坦因成为英国征集艺术品的代理,多次返回中国“征集”文物艺术品。
与斯坦因类似的征集代理还有伯希和(Paul Pelliot)、华尔纳(Landon Warner)等人。经过俄、法、德等国代理们的“征集”,藏有五万余件文物的“藏经洞”流失了四万余件,包括晚唐至宋初的官私文书、佛教经典及其他文献。除“藏经洞”遭劫之外,敦煌的其他文物也频遭破坏。
1917年,美国颁布《税入法案》(Revenue Act),规定对给予非营利性机构的捐赠,免除其依据《联邦所得税法》缴纳的税额。这条法案直接刺激了一批美国富翁将本该纳税的钱投入到支持博物馆征集藏品,来中国寻觅文物的征集代理迅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