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美的不一定是艺术,艺术也未必一定就是美的,但追求美无疑是艺术的一种特性。康德承认审美判断不能提供有关对象的知识的观点,从某种程度上把审美的主观性推到了极致(绝对),从而否定了美的对象所具有的那种“共性”,否则每个人的美的趣味都能成为独立的美,则美将不再美,丑亦不再是丑。老子云“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如是而已。因此,只有对审美对象人为设定某种理性的认识,即大家共同遵守的原则时,审美才具有某种“普遍的”真实性。“情人眼里出西施”既不是审美,亦不是“认识”,而是道德判断,是把道德认同误判为审美认识。
基于此,阐释为使艺术作品更好地成为艺术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可能。阿多诺认为,艺术常常在“等待自己的解释”,甚至强调“艺术品,如果没有任何部分能够引发沉思和思想,就不是艺术品”。可见,对艺术作品进行阐释是艺术自身内在性的“强烈要求”,而不是附加的说明书。一般说来,浅层意义上的阐释(即批评)是为读者讲解艺术作品的意义(包括知识,技巧等),而深层意义上的阐释则是对艺术作品的再创作,它将甚至连艺术家本人也未必意识到的知识挖掘出来,这部分知识有可能是艺术作品自带的,隐藏在作品中的不易发现的,它通过阐释(批评)而显露出来。这才是批评的真正意义。所以说艺术少了阐释(批评),艺术作品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将大打折扣,或者说,阐释(批评)之于作品是伯乐与千里马的关系,没有伯乐,千里马不过是一匹不为人知的普通的马。所以说批评是发现,是挖掘,是哲学的介入,但绝不是强加,而是完成,是艺术在“等待自己的解释”。
本雅明坚持强调,“批评是艺术品的极致——也就是说,是艺术品的完成。这并不是说,批评填补了艺术漏掉的东西,而是说批评阐明了艺术潜在的——及沉默的——哲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