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教感到惊奇的画,2004-2005年间,四尺整纸,原作已佚。
吴:这个状况在当下就会越来越严重了。我们来谈下一个问题,这是我一直比较困惑的问题。可能也是您色彩研究的基础性的问题。南朝谢赫提出了“随类赋彩”,我坚持认为这是一种客观的理性的表现法,至于有人说是主观的,我个人觉得那不过是脸上贴金。在当下,您认为应该怎样理解随类赋彩?或者说您在这一方面做了哪些主观上的突破?
韦:我对六法的认识,在我那本《汉魏六朝画论十讲》里专门有一篇。简单地说,六法出现的时间早一点,应该是在谢赫之前,魏晋时期。谢赫是一位转述者。谢赫真正的品画标准,是他评陆探微的“穷理尽性”。但六法对后世确实影响也很大。最复杂的是“气韵生动”,关于这方面的论文太多了。“骨法用笔”,也有一些研究。到了“应物象形”和“随类赋彩”,研究的就少了。“应物象形”和“随类赋彩”联结地比较紧密,就是指很真实逼真地把对象描绘下来,这是“应物象形”的意思。“随类赋彩”也很简单,就是您看到对象什么颜色,就把它如实画下来。这两者放在一起,和过去的绘画传统有关系。《历代名画记》王维传说“人家所蓄,多是右丞指挥工人布色”。先用墨笔把形象画下来,再让画工上色(按:所以色与画工关系密切)。“随类赋彩”,在主观上有如实表现客体色彩的愿望,在实践上能否做到则是另外回事。在中国绘画史上,有关色彩的理论,有如何的演进,我还没有印象。
吴:我想谈的是,根据您刚才的解释,“随类赋彩”是纯客观的东西,但也有学者说“随类赋彩”是很主观的东西,这个主观体现在类和赋上。赋是一个动作,类是一个心象。他看自然现象的时侯,根据他的心性来看的。因为心性不同,所以赋彩就不同。这就是一个主观的东西。但您刚才解释的是客观的东西。当然也有理论家认为这是主客观结合的,我偏向于认为它是客观的,因为这种客观,导致我们后世对色彩的不重视。
韦:您刚才提到的主观说,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类”,一个是“赋”,“赋”没有问题,它是动词。“类”,刚才忘了,是怎么解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