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实生物成一家
“和”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西周末年的史伯就已经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及其根本法则就是“和”,他的这个“和”就如同当今所说的二元乃至多元的对立统一。其后,孔子有“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之说,子思亦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类似有关“和”的论述不胜枚举。事物的萌生、发展,乃至致衰亡,也是“和”的展现形式。从人的认识和实践来说,不但要尊重客观世界自然的“和”,还要创造主观世界人为的“和”。人对“和”本质与法则的认识,不但是客观世界的自在过程,也是人的主观世界的能动过程。“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是不同事物的承继,是多样性的统一,是矛盾发展统一;“同”,只是相同事物的简单叠加,只有量的增加,没有质的变化。“和”确能生成万物。
在魏碑的取法上,张铜彦深刻领悟了“和”的个中三昧,他所学虽然纷繁丰富,但杂而不乱,自始至终都有个主旋律,其他的都为主基调服务的,主次分明。“宝剑锋从磨砺出,梅寒香自苦寒来”而其魏碑能集众体之长:既有篆书的笔法,隶书的体势,行书的纵逸风姿,又有楷书的端庄。他汲取多种碑帖的有益成分,将它们匀适地融入《郑文公》,因而能丰富、发展,并使其书风不脱离“和”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