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艺术品经验鉴定的主要依据为何遭人质疑?经验鉴定的主要依据是作品风格与艺术功力,以作品的个人风格、时代风格以及艺术功力之高低识别作者真伪,既有一定道理也有一定作用,但也存在明显的问题。特别是其证据环节的忽视与欠缺,难免使人对其公信力产生怀疑,更难让司法部门釆纳其判断。不可忽视的还有,任何作品的风格都是可以被模仿的,不管某某艺术家的艺术功力多么深厚,也是有相近者的。特别是现代科技已经可以让原作与复制品之间的视觉差异接近于零,在这样的科技高仿背景下和复杂多变的现实面前,艺术品鉴定专业若仍然停留在依据风格、功力之差异的经验识别层面,其鉴定结论岂能不遭人质疑?
3.艺术品经验鉴定系统怎样才能融入我国的现行司法体系?我国的现行司法体系重证据,一切需要让证据说话,而艺术品经验鉴定系统却重经验,仅凭经验和感觉就可以下结论。我们不能不承认,有些赝品仅凭经验和感觉就可以一眼识破,所以许多人已习惯接受无须提供证据就可以对艺术品真伪下结论的鉴定模式。但当代艺术品市场的大量事实证明,经验之作用是有限的,仅凭经验鉴定艺术品是会出现失误的,仅靠经验之能量也不可能击退目前这四面袭来的赝品大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