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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文红线突围:山东重庆探索艺术品收益权交易

2014-12-23 10:33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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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道门槛

  “37号文”只是国内文化及艺术品交易所面前的两道门槛中的一个,另一个是2011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 号),业界简称“38号文”。

  “38号”文件并不只针对文化和艺术品交易市场,但该文件明确划定了5道“红线”,设置了“5个不得”:分别是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37号”文件是指,2012年7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该文件中进一步细化了前述5个“不得”,并新增加了2个“不得”,分别是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以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得为违反上述规定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等服务。

  “37号”文件的杀伤力,还在于其对“集中交易方式”进一步细化并扩充到了“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交易方式”。

责任编辑: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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