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年审未通过的主要理由是,没有聘用五位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类文物专业的高级职称人员,或者是没有达到国家文物局的至少拥有3张文物拍卖培训班证书的规定要求。为满足文物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人数的要求,拍卖公司一般会专门聘请拥有高级职称的文博专业人员,但是因为文物局禁止现有国家文博单位的员工在外兼职,因此通常担任此类顾问的人员为文博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因此其数量并不能满足广泛的市场需求,同时这些退休人员也只是在拍卖行领一份工资,但不一定会从事实质性的鉴定工作,因此,该项要求大多也只是从表面上对拍卖机构进行约束,并不能从实质上提高拍卖公司的专业水准。
至于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和上海市商业联合会首次联合推出的上海市拍卖企业信用资质等级评定,则是经过企业自愿申报、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场核查、出具评估报告、评委会审议、征询意见公示等环节,其审核依据和标准并未完全公布。
信用资质其实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到底这个信用所代表的准确涵义也没有明确的定义。就信用本身而言,往往会涉及不同的层面,包括伦理道德、法律、经济等方面。而从企业层面来看,信用还涉及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贷,以及使用即期汇款付款和预付货款方式以外的贸易方式所产生的信用。因此开展信用评级,就需要明确该评级所代表的实际价值和标准。 诚然,政府职能部门对细分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对整体市场的健康发展能够起到促进的作用。但是这种监管应该建立在对市场运营机制和市场的参与者充分了解和把控的基础上,不同的职能部门也需要互相协调,沟通,在标准的制定上既要结合行业特点,也要考虑市场发展程度。监管的目的是要促进市场良性循环,企业稳固发展,但如果监管本身最终成为企业的负担,为本已艰难的业务拓展造成障碍,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