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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器仿古渐成造假挡箭牌:市场亟待监管

2014-12-05 13:42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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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器仿古渐成造假挡箭牌

  然而,随着古玉等文物仿制成为生财之道,这一市场也就问题迭出:赝品成灾,制作工艺每况愈下。据调查,年交易额逾10亿元人民币的北京文物市场流通的所谓古董,有九成以上是赝品;曾在广东惠州展览的400件兵马俑,竟全是伪劣的仿制品,主办单位有意以假充真,牟取暴利。

  针对这些现象,近年来有关部门也采取了措施:北京市文物局规定,文物仿制品一律要标明“新工艺品”字样;江苏省在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中规定,文物仿制品“必须有明确的标识”;文物仿制品市场的清理也一度成为国家文物局的整顿重点,要求“必须作出标识”,李逵就是李逵,李鬼就是李鬼。

  但记者注意到,目前国内市场监管仍然存在巨大“真空”。有关专家表示,从国家层面看,文物仿制品并非文物,不归文物部门管辖。20世纪80年代初,国务院文件曾明确规定文物仿制品由原轻工业部牵头制定生产管理和价格管理的办法,但时至今日,随着轻工业部的消失,这一领域成为监管的空白地带。

  监管力度与法律密切相关。法律约束力弱,成为文物市场走向规范的重要问题。虽然明文规定不得随意复制、仿制文物,但违反者该负何种责任,如何处罚,没有明文规定。而在国外,文物的形象、文字、图像都进行了全面保护,任何单位想采用都须经过博物馆或所有者的许可。

责任编辑: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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