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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器仿古渐成造假挡箭牌:市场亟待监管

2014-12-05 13:42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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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许海所著的《古玉经》中,有这样一段话:“古玉界混乱,源自官方。本当最具公信力之专家团体,多为私利而行为不检,四处鉴定而不能固守职业道德,信口胡言,信手胡写。当百姓意识被愚弄之时,公信力瞬间坍塌。于是乎,各路妖魔鬼怪打着“研究机构”、“大学教授”、“考古研究所”等各种旗号招摇撞骗,且多是“南郭先生”,致本来已经混乱之古玉界更加混乱。好在觉醒者越来越多,这当是古玉界未来之希望。”

  仿制品产业亟待监管

  在我国《文物复制暂行管理办法》中,对文物复制品进行了非常严谨的描述和规定,要求复制品与原文物的体量、形制、纹饰、质地都要基本采用原制作工艺,与原文物相同。文物仿制品的概念则并未被纳入该《办法》中,它与原文物的相似度相对也宽泛得多。

  国家文物局研究员李晓东表示,目前,我国对于文物仿制品的管理法规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这使得对文物仿制品的管理出现了一些问题。

  而其中首要的就是制作单位的资质问题。根据《办法》规定,文物复制单位要具备严格的资质,包括必要的文物复制生产场地、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其文物复制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资质过关,才能保证文物复制品的质量以及行业信誉。但是,由于目前文物仿制品没有具体的管理办法,也就少了这一道把关的程序。于是,市场上就出现了很多假冒、粗制、滥造的文物仿制品。


责任编辑: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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