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常常受到媒体的嘲弄、漫画家的攻击、小报的欺负,这成了大众舆论的权利,也没见其中有什么“追究”的事。受攻击的人有时会大喊“冤枉”,然后也就算了。
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依据一条什么样的规则,漫画在我们的报刊上往往是一种禁忌。视觉攻击是不能随便进行的,更遑论什么“漫画暴行”了。越是牛的人物,就越是要“形象高大”。凡是被漫画化的人,往往也是被“打倒”的人,比如刘少奇主席和“四人帮”们。
史蒂曼发表“漫画美餐”论和“漫画暴行”论时,他是不用承担任何后果的。廖老说他的画是“战斗”而不是“幽默”,却是付出了人生的重大代价之后才得出的结论。按照这种推理,我想,恐怕要等到大人物们对攻击性漫画全都不在乎时,“漫画时代”才真的会到来。而只要现状不改,哪怕有成千上万个“动漫中心”,也无助于漫画的真正繁荣。■
(作者系中山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