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这个画家与市场之间的距离,比起今日是裂缝要大一些。而吴立平这一群族,相当于这道裂缝的融合剂,也有人称之为“艺术经纪商”。
两人长期往来期间,吴立平开始密集关注中国的艺术品市场,并了解国内的展览馆运营的模式。大量的筹备工作后,2006年开始,他正式介入,为北京第一个艺术机构做准备。成立艺术机构的设想是围绕范扬做全方位的服务工作,让艺术家有一个完整的时间来进行艺术创作。
经过2006年的磨合期,2007年底正式开始签约。双方约定范扬委托吴立平为其处理艺术品推广及协助等日常服务工作,相应的,范扬每年底给予累计不低于500平尺的作品作为费用支付,最初约定两年合作期。
吴立平十余年外贸工作经历,接触到海外画廊经营模式。他认可国外的画廊,并花很长的时间去了解如何培育一个画家作品与市场对接的模式,与范扬之间的签约也借鉴了这种模式。
2009年年底,合约到期之时,恰好是中国书画市场的第三个高峰期开端。此时,在吴立平团队的资本运作以及范扬本人的宣传下,范扬的作品已经超过了10000元/平尺。根据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5胡润艺术榜》总榜单,范扬排在第15名。
有公开数据统计,中国书画在2010年市场上的交易额度近700亿元,而2005年书画市场全年交易额度只有100多个亿。五年的时间,这个市场扩增了五六倍之多。
“画”“资”决裂
书画进入民间收藏体系,符合民间资本需求。投资商在完成画家初期大量作品收购后,往往会投入资本大肆炒作,迅速让画家成名,从而使资本通过作品的急剧升值达到投资的回报。书画家的成名与包装需要投资商的资金投入和资本运作,而投资商看重书画家未来的发展潜力以及作品的升值空间能给投资商带来的丰厚回报。二者是互相依存的,而且是长期的投入与回报的关系。
看起来是双赢的模式,最后为何有很多案例,却以“画”“资”决裂收场?用著名艺术市场评论家齐建秋的话说,两者的关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合作愉快实现双赢的就好像法兰西画廊与赵无极,合作不好的可能就出现了类似范扬被诉的情况。”
据吴立平代理律师吴丹红出具的起诉书显示,双方从2014年起多次协商无果,并在2014年11月签订了一份回购画的小结性协议,约定600万回购5件作品,因范扬只支付了部分回购画款双方再起纠纷。
2015年1月,双方又在调解下签订了一份由范扬起草的协议,协议中以隐藏性条款约定之前的所有协议无效。
正是这个隐藏性协议,导致吴立平起诉范扬。
吴立平借鉴国外画廊模式与范扬之间合作,这与国内实行经纪代理制度的画廊合作模式又不一样。一般国外经济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画廊会通过签约、包装、推出艺术家的方式经营原作。采取长期投资和开发,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包装和宣传画家,画家的发展取决于画廊的投资和运作。
吴立平认为这种合作模式可以让一个机构全心全意地为一个画家提供周全周到的服务,从而使画家潜心创作。这样是一种甲乙双方的关系,时间久了双方的信任度很高。国外画廊的经营模式是建立在以信誉至上为基石的,画廊与画家之间能长期合作。
曾有人谈到中国目前的艺术品经纪人大多是学艺术出身,而西方的经纪人是学经济或法律出身,所以中国需要更多的经济管理人才来做艺术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