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友芝隶书联
研究中国书画文物交易,“拍卖会”形式、过程、理念和行为,肯定是第一个要追究的学术目标。与画廊经营的主客双方点对点买卖交易相比,“拍卖”引进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第三方概念,买卖双方并不直接交易,而是有一个委托方在居中调停。而且买方也不是明确的特定对象,而是处在不断变动之中;谁出价高谁就是买方。拍卖的特征,就是竞价竞拍,谁出价高谁得。
拍卖的形式是近代从西方引进的。据说清末圆明园遭劫,八国联军士兵在北京,把盗抢到的珍贵文物在现场就进行官兵小圈子内的临场拍卖,买卖双洽,秩序井然。当时中国老百姓看到外国侵略军在北京圆明园现场互相之间在拍卖(竞价)盗抢文物,着实茫然,看不懂他们在干什么?更不知道里面有什么讲究,是什么样的游戏规则?
封货:拍卖的原始形态
其实,中国近代文物尤其是古书交易圈,也有这样一种类似于拍卖的特殊交易方式,叫“封货”。民国初期曾经流行于北京琉璃厂。其操作过程是,名贵古书一种(一册)编一个号码,一般有版本意义的古籍四五种一组,也编有一个号码。在每一场“封货”交易过程中,通常应该有40一50个号码,依名贵程度排序,亦有底价标示。这些古书在一个院子里摆摊开来,有如批发,一般还会有东家(亦如今之拍卖公司)编辑一本古书名账册,详列目录清单和底价价码。同业各书铺各家皆可在一天内随意翻看,亦有如拍卖会上的预展。各家随时依序号投价,到下午4点左右,由东家汇总各投价,三人分担角色:一唱价、一对底价、一写账,在交易完成所得古书上挂大纸条写上封书人(中投的购书人)名号。购书人提取封书所得目录和大纸条上书名册数进行清点,即可取走实书。按照行规,大约在5一6天以后须账目结清。
这一流程,和今天的拍卖流程几乎完全一致。有底价,有投价,按高低排次序。古书名账册相当于今天的拍卖图录。买时可以任意观看原货以决定是否“封货”即购买。当然,在这个流程中,买卖双方的诉求正好相反,卖方希望卖出高价,又不放心东家(中间人)底价过低,又因为自己是同业中人,怕得罪同行,于是委托平日关系好的同道代为拟价“封货”,生意成功后为表示感谢则付同道一定的回扣(手续费)。如果“封货”价格太高,出不了手,主人(卖方)又不愿脱手贱卖;那还有一招,找私交极好的出面按所拟价格再“投封”回来,这在市场上也有一个专门的术语:叫“拦封”。而买方也有自己的立场。看到好东西希望入手,又尽量想压低价格少付成本,于是希望在竞价中自己是最后一个拿货者。反复研究古书的价值和市场行情,以及同时参与“封货”的同行的眼力知识,选择最合适价位投价,以期成功。所有这些考虑和盘算,和今天的拍卖会如出一辙。故而,我们把古籍行业的“封货”,看作是早期“拍卖”的一种原始形态。
至于那时的“拍卖会”角色,大抵是由同业公会会馆作为场地。在琉璃厂,是固定在小沙土园4号名叫“文昌会馆”,因为是琉璃厂古书业的公产,由于古书同行规模庞大,常年雇有值员,日常洒扫庭除、接人待客,而且业内每季甚至每月,时有“封货”之举,渐成常态,一应各种专业用具齐备。唯有主事者,须延请德高望重的老资格人士出面。业内的领头人,德行威望,主导翕从,权威就是在这样的业务活动中慢慢形成的。
民国时期的琉璃厂,古玩业是主流,而古书古籍则是不断规模壮大,飞速发展,有一日千里之势。买卖字画者,一般都是精于笔墨的高官显宦中的书画家,圈子和范围有限。但精品古书古籍,却是大凡读书士子们必然感兴趣,而且人人都希望拥有或渴望入手的。进京赶考的士子大都出于地方乡绅,在京一住数月,都带有不菲的银子当盘缠,到京城后闲暇之际逛逛琉璃厂,买书消遣或科考攻读,逐渐形成了一个有形的古书古籍市场和圈子。据各种史料记载,清末的一流学者李慈铭、王湘绮、莫友芝、叶昌炽、梁鼎芬、刘鹗;到民国初的杨守敬、傅增湘、叶恭绰、余嘉锡、姚华等等,都是淘古书的常客而且斩获甚丰。但他们当然不会参与“封货”这样同业的商业交易行为。但他们肯定是“封货”交易的受益者。因为正是不断流通、交易、竞价、“封货”,珍稀古籍、宋版元椠、海内孤本、批注校抄,皆能于琉璃厂的晨昏旦夕访书游踪中得其所在。
手洽:书画古玩界的游戏规则
据琉璃厂老辈人回忆,“封货”虽然是古书业的交易方式,但一般大收藏家大买家资金雄厚又门路宽广,故而并不屑于此,以为太琐碎。而中小书肆古玩店则热心于此。另外,讨论“封货”,其实书画古玩也有同类方式,只不过不叫“封货”名目而称“手洽”。比如在东琉璃厂火神庙西配殿里,也有一个文物字画交易的市场,从外乡“跑地皮”找来的“货”,送到这里再转卖于北京各古董店书画店。一张长桌在门口一摆,上有竹签一筒,皆为琉璃厂同行商号掌柜的名号,交易由公推一位业内资望深有经验的长者主持。其衣着甚怪异,蓝布大褂两三夹层十分厚实,左右两袖为右袖加长,他做的第一步是展示“拍品”,比如王石谷或恽南田的条幅一件,或宣德炉一具。供现场看客仔细验证:如书画之题款印章,古玩之底款纹样,等等细节。随后由原藏家提出报价。由长者抽一名签,中签者有优先购买之权。如果中签者放弃不买,就由在场欲购者轮番出价,价高者得。为了防止出价偏差或恶性竞价,通常采取北方农村集市买卖牛羊马驴等大型牲畜或珍稀农产品或大批量农作物的做法,拉手卖货。长者伸出一只右手超长袖,手指在袖内报出价码;而买者之手伸入长者右袖筒,暗中摸数、拉手洽价,所谓“指语”“手洽”是也。这种方式,在河北绥远山西内蒙古一带的村镇非常流行,之所以要在袖筒里交易,也是基于避免恶性竞价或几户买家有意做局垄断串通的弊端。北京琉璃厂的文物书画交易,竟然釆取这种拉手洽价的农村乡里方式,其实正反映出浓郁的北方地域特色。在南方如江浙沪等地,书画古玩交易活动也十分兴盛,但却不见有这种“手洽”的记录。
“手洽”的原理,与拍卖也有相似之点。一是竞价,价高者得。二是有中介即第三方主持,即我们上述的长者居中。三是拍品公开陈示即预展,便于仔细观察研究,唯一不同的是报价竞价的具体数字不公开,都在袖筒里秘密进行。这在今天看来,当然也有不靠谱的地方。如果买家与主持的长者串通做局,那就很难进行控制。根据今天众多拍卖公司泥沙俱下的市场表现来看,证明我们考虑的这种忧虑并不是多余的。但当时的北方为什么会流行这种交易方式?我想就是长期的农耕社会宗族社会乡谊社会传统所形成一种万劫不移的观念:稳定不变几百年祖祖辈辈积累起来的价值观体系,落脚到长者作为资望、经验、信誉的化身,他的主持与裁决,肯定是权威的不可挑战的。这样绝对的信用与权威,如果置于尔虞我诈的上海滩商战中,可能会显得那么不靠谱;但在北方,以浩瀚的黄土地历史中培育起来的观念和信任而言,却有可能是十分顺理成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