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 快雪时晴帖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中和美的层次
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中的一支,它与绘画、戏曲、音乐、文学等同属艺术门类,在创作与审美活动中,具有相同的规律性与普遍性。但书法也有不同于其他艺术的特殊性。就形式而言,书法以汉字为载体,以线条与字体结构为表现媒介,因此比绘画等具有更强的抽象性。通过对线条、结构等的有效表现,传达中国传统的美学精神,使作品达到一种审美高度与深度,这与绘画、音乐等传统艺术的目的又是相同的、一致的。
中国的传统美学基于传统哲学,它是中国人对自然、人、社会的深刻理解后的经验总结。作为自然世界的主体,人惟有与客体(自然)的和谐才能为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保障。艺术美学的理念亦便从此而来。在中国古代哲人与艺术家看来,自然世界与人类社会无时无处不存在矛盾,而对立的双方互相激荡,互相转化,和谐共处,由此构成事物的变化与发展。在书法艺术形式中,线条的刚柔、浓枯、燥润、粗细、方圆、断连等与结构的虚实、开合、聚散、巧拙、奇正等皆表现为对立的矛盾,而这些对立体的统一与和谐,便构成书法艺术形式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