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器是古代人类第一次改变自然的发明创造,瓷器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发明,为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对中国古代陶瓷的研究,中外学者皓首穷经、著述颇丰。但时至今日,随着城乡基本建设的蓬勃展开,新的考古发现大量涌现,正在不断刷新和改变我们对古代陶瓷的传统认知。基于此,此前的常识性认知或基础概念就产生了一定的模糊性,甚至自相矛盾之处。笔者认为应该对此现象进行必要的探讨,以期产生新的认知。
中国古代陶与瓷界定标准的形成
1978年,李家治先生通过对浙江上虞小仙坛窑址出土东汉时期青釉器物的测试分析,认为其中编号为H5的标本,烧成温度高达1310℃,胎体吸水率仅有0.28%,透光性好,釉层厚薄均匀,胎釉结合性好,达到了瓷器的标准,使我国成为了世界上最早出现瓷器的国家。但当时并未具体说明中国古代陶与瓷的界定标准。
国内学术界在1982年首次明确提出了古代陶瓷界定标准。中国硅酸盐学会主编的《中国陶瓷史》从原料、烧成温度和釉三个方面界定瓷器:“瓷器应该具备的几个条件是:第一是原料的选择和加工,主要表现Al2O3的提高和Fe2O3的降低,使胎质呈白色;第二是经过1200oC以上的高温烧成,使胎质烧结致密、不吸水分、击之发出清脆的金石声;第三是在器表施有高温下烧成的釉,胎釉结合牢固,厚薄均匀。三者之中,原料是瓷器形成的最基本条件,是瓷器形成的内因,烧成温度和施釉是属于瓷器形成的外因,但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因而确定为瓷器的三个条件必须紧密结合起来。”
参照国外的相关研究成果和标准,中国国家标准局于1985年颁布了关于日用陶瓷的国家标准,如《GB5000-85日用陶瓷名词术语》、《GB5001-85日用陶瓷分类》等。标准GB5001-85将陶瓷分为两大类:陶器与瓷器,主要从吸水率的大小来界定,胎体透光性、玻化程度以及敲击声音等作为辅助判别标准,将瓷器的吸水率标准定为“一般不大于3%”。又进一步把瓷器分为炻瓷、普通瓷和细瓷三类,其中细瓷器的吸水率要求是“一般不大于0.5%”(表一、表二)。
表一 我国陶瓷分类
表二 炻瓷器、普通瓷器和细瓷器的分类规定
上述国家标准颁布实施后,在各种版本的《陶瓷工艺学》中,一般采用这一国家标准,将吸水率作为界定日用陶瓷中陶与瓷的重要指标。但在古陶瓷研究领域,相关学者仍然沿用1982年版《中国陶瓷史》的界定条件。或以李家治先生对上虞小仙坛窑址出土东汉时期青瓷标本测试数据为依据,其性能指标逐渐演化成了界定中国古代陶与瓷的一个标尺。
重新审视中国古代陶与瓷之界定标准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制订的中国古代陶瓷界定标准,在古代陶瓷研究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考古资料不断出现,这一标准逐渐显露出了一定的局限性,如表三所示。
第一,在现行古陶瓷界定标准或实际判别过程中,胎体元素组成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如Al2O3和Fe2O3的含量等。诚然,瓷胎中Al2O3含量的提高、Fe2O3含量的降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瓷器的品质,也是中国瓷器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但是,对于中国古代多姿多彩的瓷器品种,如景德镇宋代青白瓷,其胎体中Al2O3含量偏低,在17%左右(表四),低于很多古代陶器中Al2O3的含量(表五);建窑黑瓷胎体中Fe2O3的含量很高,一般在7%以上(表六),因而胎体颜色为黑灰色。
不仅是黑釉瓷器,我国古代存在一类粗胎施化妆土、施透明釉的白瓷,俗称“化妆白瓷”。以邢窑高足盘和白釉杯为例,其胎体粗糙,Fe2O3的含量较高,颜色偏灰黑色。如果以Al2O3、Fe2O3的含量制定瓷器的标准,景德镇青白瓷、建窑黑瓷、化妆白瓷等难以称为瓷器,这显然是不符合基本认知的。
此外,从工艺学的角度,即使是使用Al2O3的含量较低、Fe2O3的含量以及其它杂质元素含量较高的所谓“陶土”,采用合适的制作工艺,同样能烧结成瓷。由此可见,胎体的元素组成不应成为瓷器界定标准的参数。
表四 景德镇青白瓷胎体化学组成
表五 印纹硬陶的化学组成
表六 建盏胎体的化学组成
第二,烧成温度也是以往学者考虑界定瓷器的重要参数之一,如1982年版《中国陶瓷史》:“经过1200oC以上的高温烧成,使胎质烧结致密、不吸水分、击之发出清脆的金石声”。中国古代瓷器种类繁多,烧成温度的差异非常之大。以越窑青瓷为例,上虞小仙坛窑址出土的青瓷标本,其烧成温度一般在1200℃以上,高者可达1300℃,可满足上述标准的要求。但除了小仙坛窑址外,其他越窑产品的烧成温度基本低于1200℃,甚至在1100℃以下也不在少数(表七);
再以白瓷为例。北方邢窑精细白瓷,最高烧成温度可达1370℃。但邢窑白瓷中也同样存在烧成温度仅有1150℃的粗白瓷(表八)。这些烧成温度低于1200℃的器物,按照现行古陶瓷界定标准,显然不能称作瓷器。但即使是烧成温度高于1300℃的邢窑白瓷,由于其胎体中三氧化二铝的含量很高,因而胎体处于略生烧的状态,部分吸水率可高达8%以上(表八)。按照现行古陶瓷界定标准,这些烧成温度高于1300℃的白瓷,也不能称为瓷器。
从陶瓷工艺学的角度来说,瓷器的烧结,主要是内因——胎体元素组成和物相种类,和外因——烧成制度,两者共同作用的产物,受二者直接影响。显然,对于胎体原料种类、元素组成差异性极大的中国古陶瓷,无法制定出一个普适的烧成温度标准。
表七 历代越窑青瓷的烧成温度
表八 北方白瓷的烧成温度和相关性能
第三,在现行古代陶瓷界定标准中,要求瓷器表面施高温釉,甚至明确指出为高温钙釉,且胎釉结合牢固,厚薄均匀。近年来在临漳发现北朝时期的曹村窑,其产品中有介于青黄釉陶器与青釉瓷器之间的青釉器,经测试分析,这类产品胎体元素组成与该窑址的青瓷胎体相近,胎体的烧成温度达1200℃左右,但釉中PbO含量在40%以上,属典型的低温铅釉。
除此之外,景德镇明清官窑也有类似的器物。如娇黄釉、孔雀绿、矾红等等,皆属高温烧结的胎体上施低温铅釉,古陶瓷界也一直将其视为瓷器。但显然,按照现行的古陶瓷界定标准,这类器物不是瓷器。
补充完善中国古代陶瓷界定标准的基本思路
通过以上梳理,笔者认为现行中国古代陶与瓷的界定标准存在补充、完善的空间,基本思路如下:
首先,确立主位研究的指导思想。现行的关于中国古代陶与瓷的界定标准,是在西方现代陶瓷标准的基础上延伸而成,而西方无论是从陶瓷生产历史还是人文思想的角度,至少目前还没有以“主位”态度来对待中国古代陶瓷。西方标准主要是以胎质为衡量标准的,而对釉色的追求则是中国古代瓷器一贯和至高的境界。“雨过天晴云破处,者般颜色做将来”,柴窑是否存在以及出产何处不是我们此时探讨的内容,但这耳熟能详的名句,则将中国古代对瓷器的最高追求境界一语道破。关于釉色描述的文字,不胜枚举,充分说明了中国古代对瓷器的评判标准是以釉质为基础的。如是,中国古代瓷器的标准与现行的西方标准就存在着根本的差异,如果按照西方标准判定中国古代陶瓷,只能产生南辕北辙的结果。所以,我们首先是要回归“主位”,即以釉质作为界定古代陶瓷的主要条件之一,胎质不能作为唯一或第一条件。
其次,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民族文化备受重视,韩国将首都汉城改称“首尔”的举措就是典型一例。对于民族文化的自尊自爱自信,也引起了不同程度的纷争,其中就包括中韩之间“端午节”和“端午祭”之争。对于中国古代陶瓷而言,不仅是制定界定标准,重要的是由谁来制定界定标准。这不仅是文化自信的表现,更是文化权益归属的问题。我们以“炻器”为例来探讨这个问题,汪庆正先生主编的《简明陶瓷词典》这样解释:炻器(Stoneware)——欧洲及日本部分陶瓷界人把我国的原始瓷器称为炻器。也有人将宋代钧窑瓷器也归属于炻器。我国陶瓷界不同意这一观点。其实这是国外学者客位研究的结论亦或是贬低中国古代瓷器的一种手段。而中国国家标准局1985年03月11日发布、1985年12月01日实施的《日用陶瓷名词术语》这样解释:炻瓷(Stoneware)——一种胎体部分玻化、质地较致密、透光性差、断面呈石状、带任意颜色、吸水率不大于3%的一类瓷器。上述两种解释,“炻器”、“炻瓷”字面不同,但“Stoneware”相同。由此得知,炻器(Stoneware)一词源于欧洲,经日本传入中国,也就是欧洲和日本的一些学者以欧洲“标准”来界定中国古代陶瓷。“我国陶瓷界不同意这一观点”,理由是什么?以笔者愚见,这是一个标准的制定和标准“适用”的问题。诚如中国国家标准局制定的《日用陶瓷分类》在“1985-12-01实施”一样,该标准在实施之前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标准也不言而喻的只能“适用”于中国,而不可能“适用”于欧洲或者日本。那么,欧洲何时制定的炻器(Stoneware)标准呢?众所周知“德国的伯特格尔利用优质高岭土于公元1709年烧制出欧洲第一件白釉瓷器,公元1710年建立新的迈森瓷厂,烧制白瓷和彩绘瓷器,轰动了欧洲。”依照常理,在欧洲没有生产瓷器之前,是不可能制定瓷器的相关标准的。换言之,欧洲关于炻器(Stoneware)的标准制订时间不会早于1709年,也就是18世纪初期。
据上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欧洲18世纪的炻器(Stoneware)标准没理由约束此前的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瓷器产品。至于18世纪之前的中国陶瓷产品,无论标准制定还是标准的适用,都在中国。我们仅需要根据我们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一个切实可行的标准,“适用”我们自己即可。
第三,技术层面的思考。中国南北方地区存在巨大的地域性差异,南北方地区出产的陶瓷在外观和性能上也存在明显的地域性特征。以“南青北白”的代表越窑和邢窑为例,“若邢瓷类银,越瓷类玉……若邢瓷类雪,则越瓷类冰”,陆羽早在唐代就将越窑和邢窑的釉质差异形象地表述了。到了当代,随着现代科技的普及和应用,南北方地区的陶瓷原料的差异性已经数字量化了,比如南方地区“低铝高硅”,北方地区“高铝低硅”,对于陶瓷的胎质影响是很大的。不同品类的古陶瓷,也同样存在巨大的差异性。例如,同为福建出产的瓷器,德化窑白瓷,釉面洁白莹润,素有“中国白”、“猪油白”的美称,与之相衬的胎体细腻,烧结程度好,吸水率极低。建窑黑瓷,兔毫、鹧鸪斑、玳瑁等名釉品种闻名宇内,尤其是“曜变天目”,被日本视为国宝。虽同样在国际上享有盛誉,建窑黑瓷由于其釉出色的遮盖效果,故不重胎质,其胎体较粗,烧结程度不高,吸水率很高。显然,若要建立中国古陶瓷的界定标准,必须充分考虑到中国古陶瓷实际存在的巨大地域差异和品类差异,分别给出适当的判定标准。
结 语
通过对中国古代陶瓷界定标准形成的探讨和审视,笔者以为补充和完善中国古代陶与瓷的界定标准是必要的。同时,鉴于文化权益的归属,对中国古陶瓷的界定标准及命名权,应该是中国的权力,应由中国相关组织和学者实施。从“主位研究”以及中国古代“重釉不重胎”的角度考虑,建议以釉质作为判定陶与瓷的主要条件之一,胎质不能作为唯一或第一条件。考虑到中国古陶瓷实际存在的巨大地域差异和品类差异,应分别给出适当的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