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建文元年应天府造铸铜砣
隋唐时期标准1斤重达680克
《唐会要》:“每斤小较一两八铢一分六黍”
古 代标准斤重分量最足的时期是隋唐,从考古发现来看,隋唐时期的标准1斤相当于680克,1两42.5克,为秦汉时的2.72倍,是现代市斤的1.36倍。 但在中唐以后,开始“短斤少两”了。据《唐会要》记载,大历十年(公元775年)唐朝廷曾进行了一次全国度量衡大检查,发现长安两市所用的秤,“每斤小较 一两八铢一分六黍。”1斤只有l4.66两,斤重只有官颁标准的9l.625%,约为623.05克。
当然,这种短斤少两是对“卖 出”而言。与此相反的是,“买入”则出现加大斤重的现象。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唐穆宗李恒即位后,“两镇用兵,帑藏空虚,禁中起百尺楼,费不可胜 计”,盐铁使王播对茶农进行疯狂的掠夺,将“天下茶,加斤至二十两”。这也是“二十两制”的开始。
这种现象也同样出现在宋朝,北宋 初的标准斤重为680克,到末期为640克一斤,到南宋时仅为600克一斤。宋代斤重的变化,在市场交易中最为明显,遂有“官秤”与“市秤”的区别。最后 官府在财政结算时也使用变轻了的“市秤”,这种“短斤少两”逐渐被社会接受,明清时期的1斤标准重600克即是受此影响。
明清一斤的标准值基本上为600克,清末时“黄金比重法”被放弃,改用一立方纯水之重为权衡比率,即“权水轻重法”,并制作了标准器。但现代测量发现,清末的一斤并不足600克,为接近值598.8克。
用 水的比重为重量标准,此概念早在汉代已有,《汉书·礼仪志》即有“权水轻重,水一升,冬重十三两”的说法。到北宋时,这一概念被具体运用,据《宋会要》记 载,当时的乐律学家李照发明了一种“乐秤”,此秤即以“一合之水重一两,一升之水重一升(斤),一斗之水重一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