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代起,中国瓷器就举世瞩目,成为贸易的重要产品之一。虽然明洪武时期景德镇瓷器生产尚在恢复之中,但元代以来的制瓷传统和基础尚存,瓷器制作工艺在全国独树一帜。鉴于中国的制瓷传统,洪武九年起“自是赐予……多用瓷器铁釜”(《明实录·太祖实录》卷105),因此朝廷有向臣服于明王朝的邻国和属下赏赐瓷器的作法。如洪武十六年(1383)八月,朝廷“遣使赐占城(今越南中南部)、暹罗(今泰国)、真腊(今柬埔寨)国王织金文绮各三十二匹,瓷器一万九千事”(《明实录·太祖实录》卷156),数量不可谓不多。文献中虽然未见有关向西藏赏赐瓷器的记载,但通过双方的使者将瓷器带往西藏则是十分自然的。
西藏博物馆展出的一件景德镇窑釉里红缠枝牡丹纹执壶,是洪武釉里红瓷器的典型代表。该壶呈玉壶春样式,长流、曲柄,口上有宝珠纽盖,盖与柄以银链相连。整器满绘釉里红花纹,盖上饰以覆莲瓣和蔓草边饰,器物自口部至足部依次为蕉叶、蔓草、缠枝菊花、如意云肩、缠枝牡丹、仰莲瓣和蔓草边饰等花纹;长流与曲柄均饰以缠枝灵芝。洪武时期,虽然釉里红瓷器得到较大发展(详见拙作“明洪武朝景德镇瓷器研究”,载吴浩坤、陈克伦主编《文博研究丛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3月),但如这件执壶这般完好,且器盖、银链均完整保存的也是存世所仅见,因此十分珍贵。这件瓷器在西藏发现,反映了明初中央政府对西藏事务的重视。从这件执壶的保存情况来看,基本上可以排除后世传入西藏的可能性。
永乐、宣德时期
明成祖即位以后,为强化对西藏的统治,十分重视加强与西藏上层僧俗的联系。永乐四年(1406)及以后六七年间,明朝中央在西藏地区册封了4个地方政教首领为王,其中阐化、阐教二王在前藏,辅教王在后藏,护教王在今昌都地区。与此同时,明成祖还先后分封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活佛哈立麻(即却贝桑波)为“大宝法王”(《明实录·太祖实录》卷65),萨迦派活佛昆泽思巴为“大乘法王”(《明实录·太祖实录》卷140),并遣使召请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进京(由释迦也失代表宗喀巴前往)(《明实录·太祖实录》卷159)。通过这些提高政教首领和教派领袖权势和地位的措施,以加强中央王朝对西藏地方的统辖。
明成祖笃信佛法,十分崇敬藏传佛教。在即位之初,就遣使带着厚礼“往乌思藏征尚师哈立麻”,请他来为“……皇考太皇帝……皇妣高皇……修成解脱议轨”(详见西藏档案馆藏“永乐元年二月十八日邀请哈立麻诏”)。哈立麻抵京后,在其驻地灵谷寺内建普度大斋,大修佛事,为明太祖及皇后荐福。又受命去五台山建大斋,为成祖刚故去的皇后荐福(《明实录·太祖实录》卷69)。
鉴于明成祖重视西藏地方事务并笃信藏传佛教,因此他历年对乌思藏的颁赠也十分慷慨、丰厚。查阅文献中有关永乐年间明成祖对乌思藏的颁赠礼单,其中有瓷器的主要有以下几次:
1。永乐六年(1408)正月初一,成祖赏赐大宝法王的礼物中有“……白瓷八吉祥茶瓶三个,银索全;白瓷茶钟九个,红油斜皮骰手全,五龙五个,双龙四个……”。(详见西藏档案馆藏“致如来大宝法王书及赏单”。)
2。永乐六年,明朝中央派遣使者赴藏延请格鲁派创始者宗喀巴大师进京时,曾携带许多礼物,其中有“瓷杯一对”。《宗喀巴复明成祖书》,载《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选辑),西藏人民出版社,拉萨,1986年版134页。
3。永乐十一年(1413),大乘法王为成祖“传授灌顶和经咒加持、教戒、随许等诸多佛法,……此后皇帝……还赐给了供器……茶器……等物品……不计其数”。明钦阿夏美著《萨迦世系史》(陈庆英译),西藏人民出版社,拉萨,1989年版238页。
从上述“茶瓶”、“茶钟”的记载看,这里的所谓“茶器”很可能是瓷器。
记载中所提到的瓷器大都可以在西藏文物中得到印证。“白磁八吉祥花瓶”有“银索”,说明有盖,有盖而用于盛茶的瓶,应该就是指西藏传世较多的白釉刻花僧帽壶。僧帽壶原是流行于藏区的一种盛放酥油茶或青稞酒的金属器具。景德镇窑自元代开始制作瓷质的僧帽壶,这应是为赏赐而专门生产的。西藏博物馆收藏的永乐白釉刻花缠枝莲纹带盖僧帽壶应该就是当时永乐皇帝赏赐大宝法王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