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写对甲骨文的“见”字了吗?
见”字是一个极普通的字,但遍查《引言》中所述六部专著,无一例外地,所列甲骨文的“见”字,都有两种字形,即 ①和 ②。也就是说,这两个字形,都被用作“见”字。
事实上,早在1982年,华南师范大学的张桂光先生即指出了这两个字是不同的。虽然二者都是“从目从人”,但①的“人”是“跪跽”的,②的“人”却是“站立”的。他根据二者在卜辞中的不同用法,得出的结论是:①是“见”,②是“望”字的早期写法。遗憾的是张先生的意见很长时间没有得到学界重视和认同。
《诂林》虽然注意到二者构形的差异,也给它们赋予了两个不同的字头编号(①为626,②为625),但释文仍皆释为“见”。在625的引文中虽引用了张桂光先生认为二者并非一字的看法,但删掉了他释“望”的论述。姚孝遂先生所写的按语(以后简称“姚按”)中,则强调“二者有合并的趋势”。所以直到上个世纪末,搞书法的人一直把它们都当作“见”来使用。拙著《汉字书法通解·甲骨文》的“字表”也未将二者加以区分。
直到1998年,裘锡圭先生在“甲骨文发现一百周年学术研讨会”上发表了《甲骨文中的见与视》才引起学界的重视。裘先生在文中肯定了张桂光先生认为 和 并非同一字的看法,但不同意将 释为“望”,而是根据郭店楚简释为“视”。
裘先生的意见很快得到一些专家的认同。如李宗焜《字编》和刘钊《新编》均将 释为“视”。
事情并未就此了结。张桂光先生在读过裘文之后,又发表了《甲骨文“ ”形义再释》,坚持释“望”,并对裘文释“视”的根据提出质疑,也有别的学者著文力挺张文。所以裘先生释“视”之说,还不敢说已成定论。我们在即将出版的《殷墟甲骨文书法探赜》一书中,虽也采用释“视”说,那是因为甲骨文已有从竖目的“望”字,而尚无真正的“视”字。希望书法爱好者密切注意②字的最终结论。而在得出确定结论之前,我们书写甲骨文的“见”字,最好取 字形为妥。
“时髦”≠“美”
“美”是个常用字,使用频度相当高。翻开本文引言中介绍的那六部字书,包括它们的增订本,在“美”的字头下,都可以发现有下列三种甲骨文字形:
① ② ③
其中①②两类基本相同,上部是个“羊”,下部是个“大”(只不过两个“大”字的“两臂”形态有所差异),这正好与《说文解字》对“美”字的说解相吻合:“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后来人们就附会成“羊大则肥美”。李孝定在《甲骨文字集释》中论及“美”字时说“契文羊大二字相连,疑象人饰羊首之形,与羌同意。”《诂林》的“姚按”则曰:“甲骨文、金文‘美’字均不从‘羊’,其上为头饰。羊大则肥美,乃据小篆形体附会之谈。”这样,上举第③形也就堂而皇之地混进了“美”字的队伍,而且特别受书法家的青睐,因为写出来更好看一些。笔者也曾多次把它当“美”字用。
2009年1月刘钊先生发表了《“小臣墙刻辞”新释——揭示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祥瑞记录》一文,其中涉及到对 ③的考释,文中写道:“‘髦’字像人长发下垂状,旧或释‘美’,是错误的。甲骨文中真正的‘美’字皆从‘羊’作,与此不同。”也就是说③应当释作“髦”而不是“美”。此后,新出版的《字编》和《新编》,其“美”字字头下不再出现 ③形。③类的字形,《字编》释作“ ”(读音máo),《新编》则释为“髦”。因此,请大家注意,甲骨文的 ① ②释作“美”,而 ③则释作“髦”。
所以切记:“时髦”≠“美”。
贾书晟
别署小山,1933年出生于山东黄县(今龙口市),历任北京师范大学电子学系主任,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所所长,现为殷商甲骨文学会会员,中国甲骨文书法艺术学术委员会委员,京师大学堂殷商甲骨文研究院名誉院长。多年来潜心甲骨文书法教学与研究,2005年创建辅仁大学美术研究会甲骨文书法研究室,2010年组织创建京师大学堂甲骨文书法研究院,并为首任院长。著有第一部系统分析和论述甲骨文书法的专著《汉字书法通解·甲骨文》(文物出版社,2005年)。主编《殷墟甲骨文书法探赜》三卷本,正由文物出版社编辑排印中,即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