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大头的发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国内乱制各式银圆的现象。因当时颁布的《国币条例》明确规定:“国币铸发权专属于政府。旧有各官局所铸发之壹圆银币,政府以国币兑换改铸之。凡公款出入一律用国币。”后在1917年官方规定以袁大头为税收本位币,更加巩固了袁大头的第一主币地位。这在客观上使各地乱制各式银圆的现象有所收敛。
同时改变了清代实质上长期实行不完全的银、铜平行本位制的紊乱局面。银、铜平行本位制是把银和铜都作为货币的材料,分别铸造成货币,但铜制币规格不很统一,纹银的铸造成色、重量的计算单位各地更是各搞一套,这必然形成流通中的币种繁多、比价不一、换算复杂的局面。袁大头发行后,规格、成色统一,并以此为本位,使币制在一段时间内有所统一,紊乱状况稍有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