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铜饰件(为了便于看铭文,图片倒置)
出土遗物表明,府库的不同房间内曾存放纺织品和铜钟、石磬国家礼乐器组合,并有与悬架、敲击有关的配件和小型乐器。小件铜饰件上有“博望”刻字。根据“博望丞印”秦封泥、岳麓书简《三十五年質日》“四月十四,壬申,宿博望乡”简文等资料,“博望”可能是县或乡,所指位置在今河南省方城县西南,包括南阳县、方城县的一部分,而汉武帝时期在今西安市附近还曾设博望苑。
主体建筑可确定的门道只有东南一处,宽2.8米,不设门槛、础石。与汉代府库建筑结构不同。房间地面除了因火烧呈红色或青灰色之外,局部坑洼不平,扰动迹象明显。焚烧的屋顶倒塌堆积叠压在地面扰坑之上,反映了建筑损毁次序为房间内扰动在前,纵火焚烧在后。而地面的扰坑当与房间内所藏物品的摆放方式有关。
附属建筑内放置有质地细腻、擦磨痕迹光亮可辨的大型磨石1件。由于该处与出土石磬的房间相连,推测所见磨石或许为石磬校音修整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