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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名之下的王献之(组图)

2019-05-15 09:28 文章来源:美术报  作者:刘正成  分享到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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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 王献之 中秋帖 原大(27×11.9cm) 纸本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初唐时情形发生变化。二王在书法上各有优劣。唐李嗣真《书后品》“其(羲之)飞白也,犹夫雾繫卷舒,烟空照灼,长剑耿介而倚天,劲矢超腾而无地,可谓飞白之仙也。”草书王羲之是仙。而后面说“子敬草书逸气过父”,他认为草书来说王献之超过王羲之:“如丹穴风舞,清泉龙跃,倏忽变化,莫知所自,或蹴海移山,翻涛簸岳。故谢安石谓公当胜右军,诚有害名教,亦非徒语耳。”

梁武帝、唐太宗是晋唐时代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帝王,他们对“二王”有近乎相同的看法。梁武帝《古今书人优劣评》说:“王羲之书字势雄强,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阁,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唐太宗说得更绝对,他以一个帝王之尊为王羲之做传论,空前绝后。《王羲之传论》云:“所以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惟王逸少乎!”唐太宗一锤定音:王羲之是尽善尽美,是真正的书圣。

他们对王献之如何评价?这些评价引起后世对王献之的忽视。梁武帝《古今书人优劣评》:“王献之绝众超群,无人可拟。”这是说王献之的厉害之处,但“如河朔少年皆悉充悦,举体沓拖而不可耐。”他以“河朔少年”比喻王献之书法不成熟。唐太宗《王羲之传论》则有更进一步的贬低,他认为王献之的毛病太多:“献之虽有父风,殊非新巧。观其字势疏瘦,如隆冬之枯树;览其笔踪拘束,若严家之饿隶。其枯树也,虽搓挤而无屈伸;其饿隶也,则羁羸而不放纵。兼斯二者,固翰墨之病欤!”

盛唐以后儒家思想教条在消退,人们的观点又发生变化了,重新看到王献之的重要性,发出与唐太宗不同的声音。张怀瓘《书议》云:“逸少秉真、行之要,子敬执行、草之权。父之灵和,子之神俊,皆古今之独绝也。逸少草有女郎材,无丈夫气,不足贵也”。

王献之确立了新书体大草

大草书王羲之不如王献之

王羲之的草书,张怀瓘《书议》云:“诸子亦有所不足:或少运动及险峻,或少波势及纵逸,学者宜自损益也。异能殊美,莫不备矣。然道合者,千载比肩,若死而有知,岂无神交者也?逸少草有女郎材,无丈夫气,不足贵也。”王羲之的草书和王献之的比较,可以看出“女郎材”和“丈夫气”。王羲之《行穰帖》少于运动及险峻是“女郞材”,王献之《中秋帖》一笔写完,一行到底,多波势及纵逸是“丈夫气”。这是王羲之草书到王献之草书的最大的变化。

王羲之可以说是创造了今草,但是今草还没进入大草,王献之创立了大草。王羲之今草尚有章草的痕迹,其《初月帖》、《姨母帖》,都是王羲之草书的主流形态。王羲之今草是行草,没有完全的大草。《七月帖》、《上虞帖》都是在行书中加了草书,是行草。这个时候王献之提出了一个建议。张怀瓘《书断》论中写道:献之尝白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颇异诸体。今穷伪略之理,极草纵之致,不若稿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

王献之向父亲提了一个重要的建议:小草、章草要改变,改成独立的大草。少年王献之给王羲之的这个建议如当头棒喝。直到王羲之去世,王献之才18岁,如此年少就提了对父亲非常重要的、关于书体完善的意见,但是王羲之没有完全接受。在改体中间是存在困难的:“今穷伪略之理,于往法固殊。”要改的话会跟古代书体有不同,这个不同就可能会“不合六书”,被认为造了很多错别字。王献之《鹅群帖》中“姊”“当”“归”“献”“须”“彼”这6个字,用西汉许慎《说文解字》的字法来看都是不合六书的。王羲之在变新体的过程中,还要更多考虑遵守六书。王献之表示要创作新的书体,从而表达我们情感的艺术意境,就必然和六书有昩,要牺牲文字方面的一些规定,创造大草。这就是王献之最后突破了今草的局限,创造了大草的要点。

责任编辑: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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