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之一》120cmx90cm 1992年
5.具象与抽象结合的艺术实践
韩敬伟老师认为:“绘画中的抽象性固然很重要,但并不意味着不要形象,进行纯抽象表现更有价值。抽象的意义在于审美的纯粹性、简化性的表达。如果一个具体的物象,去掉了与审美结构无关的杂乱的东西,简化成一种既有鲜活个性特征,又能体现表象的生机活力、韵律与节奏的变化,这就是中国画‘妙在似与不似之间’所讲的东西。‘似’是借万象之表,‘不似’则是主客观神会的东西,这种会意的东西不是直观所能见到的客观存在,而是感受的东西,是一种融进主观的审美情趣、学养及知识,并在客观存在的诱发下,形成的一种心理反应。这是一种对生命价值与意义的感性把握。落实到具体的形式上,既有鲜活的外在形貌,又有深层义理的彰显,这就是‘似与不似’里所包含的内容。在落实审美感受的过程中,画面所有的抽象,都不再是孤立的生活现象,而在主观情感的筛选和改变下;或加强、或削弱、或被剪裁、或被创造,所有能够确定在画面上的内容,彼此之间都形成了审美联系,它们通过有序的组织,印证创作主体,对生命形式的精微体验,所建构画面的单纯性、简化性、比直观生活要简洁、纯粹,这就是画面结构创造的意义。”在他的认识基础上,纯抽象的表现并没有持续下来,他所选择的还是传统主流的发展方向,这并非是一种从众心理的作用,而是来自他对艺术本身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