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朴主编《林风眠研究文选》(2010年)
历史事件当事人的陈述,记忆出入在所难免,但最为忌讳的是信口开河。
林风眠上海南昌路53号寓所抄家时间是1966年9月2日。在1966年8月17日,潘其鎏就已为林风眠上屋顶藏画于假墙,但林风眠又觉得不妥,自行取下,俩人一起毁画于抽水马桶。而冯叶也说自己参与毁画,并强调9月2日抄家当天,林风眠的最后一批作品,是在她的眼皮底下变为纸浆的。冯叶“一早”就去,“待到晚上七点半才回家”,几乎整个白天都在林风眠家,应该是亲眼目睹了抄家的全过程的,但却没有留下有关的现场描述,在这关键时刻突然失忆。而只是回家之后,补充了几句模棱两可的话,很难令人确认是亲历者所为。她的笔墨几乎着重落在与林风眠一起毁画上,包括抄家之前的“那些糊了的纸浆,小部分由我混在垃圾中,拎出去倒在对门弄堂的垃圾箱里,大部分是由义父一点一点地放进抽水马桶冲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