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消息,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文物局原副局长张柏认为,随着中央财政投入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逐年递增,建立文物保护经费的科学投入机制和管理模式十分紧迫且必要。
张柏委员具体建议如下:
一、明确中央财政投入文物保护的增加应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的同时,考虑到现阶段文物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应适当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比例。
二、根据近几年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对中央和地方事权与财权的划分应按“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预算”原则来进行,以明确中央政府和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全国性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具有调节收入分配性质的支出责任由中央全额承担;地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责任由地方政府全额承担;具有跨地区“外部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责任,分清主次责任,由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三、修订《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建立跨系统、跨体制的文物经费补助框架,将文物系统外和其他国有及民间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国家日常管理体制之中。同时,建立切实有效的协同管理机制,实行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审议机制等内容,以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