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完善了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比如,对“作品”的定义作出了调整,认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将现行法律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表述修改为“视听作品”。这意味着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进一步扩大,网络短视频、网络游戏等新类型作品将获得有力的法律保护。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还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明确惩罚性赔偿原则等,为创作者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撑腰”。
近年来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工作在意识增强、平台建设、法律法规制度健全等方面都取得重要进展。与之相对应的,普通大众的著作权意识、著作权素养也日益提升。保护著作权也是保护创造、为著作权付费也是在为更高质量的文化生活付费,类似的认识渐渐深入人心。尊重知识、尊重智力创造、尊重文化创意越来越成为网络空间的共识,著作权自律正带来更大范围内的文化共享。相信随着数字著作权数据资源库的建设,随着许可机制的便利化,以及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治理的应用,未来的著作权保护和著作权利用将进一步相互促进,著作权制度对创造创新的激励作用将进一步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