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目前,非遗还没有纳入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近年来,优秀传统文化项目被抢注商标、被仿冒生产的事件屡屡发生。比如怀化一些非遗传承人对侗锦织造技艺做了新的项目开发,但很快被别人仿制。
无论是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目的出发,还是从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大视野出发,我们的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都应该按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基本方针,采取有效措施,让非遗在祖国大地上不断开花、结果。
要坚决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落实非遗保护与传承资金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保护、保存两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非遗系统自身建设,指导和推动各级项目保护单位落实非遗保护、保存职责,让更多传承人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以非遗项目申报为主线,使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保护名录拥有量形成“金字塔”结构;努力实现传承非遗与改善生活、丰富生活的统一,提升年轻一代对非遗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继承保护的积极性;加强非遗研究、品牌构建,推动当地人懂当地文化;遵循“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推动非遗项目融入乡村振兴、生态文化旅游和健康养生,不仅为个人和家庭生活所用,还应该为公共文化、公共建筑、公共艺术所用。
我们应以充分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用最大的努力挖掘、保护、传承好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利用好非遗这笔祖先留给我们的财富,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