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两件城市公共环境中的雕塑出名了。一件是新疆乌鲁木齐的“飞天神女”,网上绰号“飞天媒婆”;一件是郑州的“孝顺猪”,江湖人称“流氓猪”。
这个高大的“神女”雕塑,刚一出世,就雷倒了一大批人。有人惊呼:“我简直审美无力了!”有人将她形容成“媒婆”。艺人姚晨说她“咋那么像我小时候画的仙女呢”。我总觉得看着极其古怪诡异,一时想不出到底为什么,今天偶在网上看到农村祭奠仪式上的“纸人”,一下子明白,就像这个!难怪很多人会觉得“吓一跳”。
而那件“流氓猪”石雕,我认为确实是被冤枉的。细看公猪手势,应该是在给裸着上身趴着的母猪捶背。但是,它被冤枉又一点都不冤枉!看这两只猪的体型姿态,哪像是小猪在给妈妈捶背?更像是一对公猪母猪在做“儿童不宜”之事。或许作者可以认为公众“想歪了”,那公众只能认为作者“太傻太天真”。
就算以上这些理由都不存在,仅仅从这两件城雕的艺术水准考量,说得委婉些,那属于“低级审美”。我没有本事在这么短的篇幅里说明白为什么这属于“低级审美”,因为审美是需要建立在大量的审美经验上的,是比较的结果。如果决策者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和阅历,你再怎么说也没用。所以公共艺术需要有公正、中立的专业评委来审定。行政部门不要擅自以个人好恶来选择。这已是惯例。我不知道这样的雕塑出台是否经过专业评委的评审。如果这确实经过专业评委法眼的,也不奇怪,因为现在有些“专业评委”的职称很高,审美水准很低,这是现实,而且暂时没什么办法解决。
然而话又说回来,城市雕塑中出现几件雷人的,不算什么不可原谅的大事。世界上很多地方都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有时候,人们一度不能接受的雕塑,经过时间考验,证明那是由于雕塑的艺术理念超前,公众跟不上。但以上两件雕塑肯定不属于这个原因,因为它们在艺术上毫无“超前”可言。
“神女”已被拆走了。我们应该为乌鲁木齐有关职能部门从善如流而鼓掌。郑州地标性建筑广场前的“流氓猪”何去何从呢?我建议不要拆毁,挪到养猪场,还是蛮欢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