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嫌疑人在受审。记者钱鸣摄
晨报讯(通讯员江研记者钱鸣)去年4-8月,江宁湖熟、淳化等地先后有13座明清古墓葬被盗掘,墓内青花缠枝莲纹盖罐等五六十件文物被盗。昨天,江宁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三犯罪嫌疑人均以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判得最重的一个达到了十二年,三人都连称没想到,本来以为也就判个三年五年的。
去年8月31日凌晨,江宁淳化派出所巡逻民警在街面巡逻时,发现一辆电动三轮车从对面驶来,在距民警约有100米远时,该车却有调转车头逃跑的迹象。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发现电动车内有几个麻皮口袋,下面藏着三块青色的砖块,像是文物,三轮车上的男子称是磨刀石,路边捡的。民警觉得可疑,将这名叫张洪的男子带回派出所,一查发现对方竟是个盗墓贼。2007年就因犯盗掘古墓葬罪被法院判刑,去年年初刚刚释放回家。几经质问,张洪承认自己又盗墓了,三块砖都是从古墓里盗出来的。
张洪称,他自从出狱后便整天无所事事,想来想去还是去盗墓,他觉得这“工作”挖到东西一晚上就能赚数百乃至上千元,还是干这个来钱快。随后,张洪还找到了两个合作者孙强和刘兵。他们一般两人出来,晚上携带铁锹、手电筒、钢钎等工具,前去盗墓。去年4月-8月间,三人共盗掘13座明清古墓,盗得青花缠枝莲纹盖罐、三足带柄铜盉、三乳三禽纹铜镜等五六十件文物。这些文物大部分被三人转手就卖了,其中孙强拿得最多。后孙强和刘兵也被警方抓获。
张洪对自己辨墓的本事那是相当自信,在法庭上还侃侃而谈。“找古墓就要根据地形、风水来判断,别看只是个小土坡,却有龙形,风水很好,所以这底下肯定有古墓。”
张洪的古墓知识主要靠自学。2000年他因非法持有枪支入狱,在狱中认识了一个牢友,是盗墓方面的“前辈”,在他那里张洪入了门。出狱后,通过和其他盗墓贼的合作,盗墓的功夫越来越深。张洪还阅读大量古墓方面的专业书籍,写大量读书笔记。据了解,该案特别请了考古专家帮忙,考古专家看了这些书籍和笔记后坦言,张洪在古墓葬方面的知识已经相当深厚,他的“盗墓笔记”很专业,一般人是看不懂的。
经过审理之后,孙强以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加上他之前受过刑罚还在监外执行期,他被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张洪则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最少的刘兵也被判了十年六个月。“盗个古墓以为也就判个三五年的,没想到这么重!”三盗墓贼称。
主审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为从重情节,一般盗掘三次以上就属多次,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