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偷了一棵“白菜”,食堂厨师徐某连续5天都没睡好觉,直到退还赃物、投案自首,心里才算踏实下来。前天,东城法院对这起“偷菜”案作出一审判决,因被告人徐某有投案自首、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未判实刑,对其单处罚金1千元。之所以这棵白菜丢后成案,因为它是玉石雕刻的,价值2500元。
前天下午,42岁的徐某和朋友来到东城法院,被取保候审的他此前一直担心审判结果。“不知道因为一棵玉石白菜,自己要被判多少年”。
长得瘦瘦高高的徐某,原来在黑龙江开饭馆,2009年经人介绍从老家来京,在某部委的机关食堂做炒菜的厨师,到去年3月已经干了3年多。
深夜偷走“石头白菜”
去年3月的一个周六,倒休的徐某出去逛商场,在一家饭馆里吃了碗面条,喝了4瓶啤酒。傍晚时分,徐某回到单位。因为当天风大,他没有走平时的路,而是从一栋办公楼东侧的小门上楼,想穿行二楼的楼道走回宿舍。徐某低头小跑着上了楼梯,结果竟错跑到了三层。
因为平日不能随便进入三楼办公区,徐某出于好奇,想从三楼的西侧楼梯下去,顺便看看办公区。走到楼道中间时,他看到右侧一个房间的门虚掩着,里面没开灯。
徐某从门缝往里看,借着窗户透进来的灯光,看到屋里摆着一个会议桌。徐某轻轻推门进去,打开自己的手机,用屏幕的光照亮着屋里的摆设。沿着窗户往里走,他忽然看到墙上有一个凹槽,里面摆着一个深红色的木制工艺架,上面摆着一个白菜形状的玉石工艺品。
看着这棵晶莹的“白菜”,当了多年厨子的徐某心里挺喜欢的。
“也是喝了点酒,看见这个白菜,没想那么多就给拿走了。一想放在会议室里也不能怎么值钱,只不过是个石头的工艺品,也没用衣服包上就拿了回去。”徐某供述,他把“白菜”和下面的木托一股脑抱在怀里,离开了会议室。
回宿舍前,徐某把“白菜”和木托藏到了旁边一个储物间里。零点时分,徐某见宿舍里同事都睡熟了,偷偷地走进储物间,把“白菜”和木托都放进了自己的拉杆箱,塞进床底下。
次日徐某怕被人发现,拉着行李箱来到北京站,通过铁路快运把“白菜”和木托都寄回老家。他给老家的妻子打电话说:“弄了一个工艺品,寄回家收起来”。妻子说“不是好来的东西可不能要”,徐某说“你别管了”。
被折腾得“寝食不安”
徐某回去后却始终悬着心。“等到了周一上班,听说警察来了,我就有点害怕,但是我不知道查什么。一想白菜工艺品也不值钱也就没在意。到了周二听说是查白菜工艺品的,我就特别害怕,但是我在上班没时间给老婆打电话,怕同事听见。”
下午2点,下班后徐某赶紧找没人的地方给妻子打了电话,坦白说这东西是他从会议室里拿的。“好像挺贵的,赶紧给我寄回来。”
周四下午,徐某下班后匆匆来到北京站,把妻子从老家寄回的“白菜”取了回来。等天完全黑后,徐某才悄悄回到宿舍区,把“白菜”又塞进储物间。夜里他爬起来,用手机照亮,在一张纸上写了“悔过条”。内容大致为:“我是一名公务员,现在工作来之不易,这个物品太贵重了,不要再追查了,感谢你们”。
凌晨2点多,徐某把“白菜”和木托放进了三层办公区的卫生间洗手台上,在旁边留了自己写的纸条,又溜回宿舍。
“到了早晨5点起来上班,又怕白菜工艺品丢了,又不敢再去看了,6点我在宿舍刷牙洗脸时,看见机关服务局的局长来了。”徐某不敢用自己的手机给局长打电话,就坐着送水工的车溜出单位,在公共电话亭里给服务局的局长打了一个电话说:“局长,‘白菜’就在三层卫生间里,你赶快去取。”
“我特别怕丢,非常害怕,让局长取回来,我心里就踏实了。”打完电话,为这棵“白菜”折腾了5天的徐某这才踏实下来,左思右想,终于决定投案自首。
从轻判处单处罚金
徐某说,他知道三层是领导的办公区,平时不能随便进去。“我那天去三层不是有意的,是误上的,我也不知道白菜的价值,最初以为只有几百元。”
经鉴定,这棵“白菜”是玉石雕件,价值人民币2500元。
据了解,徐某的月工资就是2500元,每月要给家里寄去2千元供妻儿生活。案发后,徐某失去了厨师的工作,还面临刑罚的处罚。“我非常后悔,不应该做这种愚蠢的事。”这大概是他做过最后悔的事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徐某能投案自首,且积极退赃,可从轻处罚,加之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了单处罚金1千元的判决。
徐某听完判决后,没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追问书记员到底判了多长时间。得知结果后,他连连感激,表示自己回家后一定要好好做人。
记者想再采访徐某,但被他拒绝了,他说自己的事都没敢让父母知道,怕他们生气。徐某的妻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徐某平时老实厚道,从没做过亏心事,就是因为喜欢工艺品,觉得这块石头白菜应该不太值钱,才干了这件“偷菜”的事。
本报记者王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