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观察
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政府职责,厘清居民义务,让古建筑得到更好的保护,才不愧对祖先留下的民族记忆
张枫逸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4日晚上,香港演员成龙连发四条微博,表示正在考虑把他20年前收藏的十间古建筑中的四间送出国门,捐赠给一所新加坡大学做教学之用。并且表示,“几乎有冲动想把其余那六栋也捐给他们”。(4月7日中国广播网)
消息一出,争议四起,除了粉丝们不顾一切的支持外,更多冷静的网友希望成龙能够慎重考虑。这让我们看到了网友朴素的爱国情怀和文化意识。当四间古建筑来到国境线前,许多人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和责任感,疾呼让中国的建筑瑰宝留在中国。不过,在关注这四间古建筑命运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当下古建筑保护现状进行反思,让众多瑰宝不仅能够留下,而且绽放光彩。
倒卖和损毁,是许多古建筑面临的两大宿命。在以徽雕古建筑闻名的皖南地区,许多人靠贩运“三雕(木雕、砖雕、石雕)”发了财。黄山市休宁县一座具有代表意义的徽派民居——“荫余堂”,甚至被拆下成2700块木件、8500块砖瓦、500石件后,漂洋过海运至美国重建。一位从事徽学研究的权威人士估计,从建国初期至今,皖南古建筑材料的流失总量足可以再建一个“宏村”。
还有很多古建筑,没有倒在文物贩子手中,却因为年久失修和人为损坏而倒下。山东汉子唐大华先后六次走进山西,行程9000余公里,为腐朽将倾的早期木结构古建筑奔走呼吁。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近30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的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
古建筑保护的尴尬,主要是三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违法成本过低。《文物保护法》对于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罚款上限是五十万元,与巨大经济利益相比,区区几十万元的罚款可谓“罚酒三杯”,怎能扼住伸向古建筑的黑手?
其次,人力物力不足。目前,全国县级及县级以上政府设立专门文物行政部门的仅有1/4左右,文物行政管理人员平均每县不足3人。文物执法机构不健全的另一面,是地方政府对文物保护缺乏重视。以山西晋城市为例,过去六年财政收入增加了三四倍,却始终没有增加对文物保护的投入。
此外,私有建筑失范。除国有文物外,很多古建筑的权属归个人所有。一些居民保护意识不足,为了盖新房随意拆除,有关部门却缺乏管理权限,难以有效干预。
值得一提的是,成龙在新加坡实地察看拟捐古建筑的安置地点后大受感动,“看着那些精致的模型和三维图样、镭射扫描,我才知道他们已经做了周详的考证和周边环境设计”。一所外国高校对于中国古建筑的重视令我们汗颜。呼吁瑰宝留在中国的同时,有关部门和全社会更要从中得到警醒和反思。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政府职责,厘清居民义务,让古建筑得到更好的保护,才不愧对祖先留给我们的这份传统文化和民族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