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文物是近些年此伏彼起的恶性违法事件,许多古建筑,其文物价值众所周知,但还是难逃被强拆的命运。每当被拆之后,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恢复原貌”,可恢复原貌后的文物已不再是原来的文物,只是一个复制品。
近几十年来,无数的文物被无情地拆除,然后再有大量伪文物冒了出来,复制的庙宇、再造的街道、重修的胡同、改造的四合院,似乎是在恢复历史,实际却是割断了历史。在这些重修新建的所谓文物里,商业用途最为明显,这个一条街,那个一条路,将保护文物、保留历史记忆当做了赚钱的招牌。
南阳文物被破坏的信息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可以在网络大面积传播,这当然是社会的进步,反映出人们保护文物意识的增强。如今的文物保护,已经不应该再分什么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在文物日渐稀少、日益珍贵的今天,任何有文物价值的历史建筑、文化器物、善本珍籍,所有的文化遗产,都需要我们细心呵护、百倍关爱,因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现在我们以为不太宝贵的文物,过不了多久,很可能就成为珍稀物品。过去我居住多年的北京铁狮子胡同一号,当初每天进进出出,磕磕碰碰,何尝想过这也是应该保护的文物,可今天,眼看它日渐破败、损毁日趋严重,想挽救都来不及了。
保护文物,常常是一边说一边还在破坏,这是因为文物的价值是公共的、社会的、历史的,而现实利益却是个人的、单位的、地方的,在利益的比较和驱动下,前者总是让位于后者。如何让人们将社会的、历史的、公共的利益当做自己的切身利益,是一个持久的教育课题,但假如等到人们都能对文物抱有一份敬意和温情时,文物恐怕已经毁坏殆尽了。所以,对破坏文物行为的严厉惩处就显得刻不容缓。现在对破坏文物的行为,处罚还是偏轻,与获得的私利相比,更是远远不及,于是,你罚你的,我干我的,破坏了再罚,罚了再破坏,大不了恢复原貌,这已经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保护文物、留住历史记忆、传承文化遗产,对那些发达地区而言,其价值和意义应该已经超过了经济利益;对那些欠发达地区来说,也应该作为历史的教训加以汲取,不要等到经济发展了,日子富裕了,文物破坏光了,再想起恢复文物,再想到文物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
文物不可能恢复,更不可能恢复到原汁原味。因此,保护文物的意识和责任不是在文物被毁坏之后才树立,而是在每时每刻,尤其是文物还在的时候,就应该以维护文物为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