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近影
刘海粟(1896-1994年)。祖籍安徽省凤阳,生于江苏省常州。自幼酷爱书画,1912年11月与乌始光、张聿光在上海创办现代中国第一所美术学校“上海国画美术院”任校长,并取苏轼“渺沧海一粟”词意,改名“海粟”。首创男女同校,采用人体模特儿和旅行写生,被责骂为“艺术叛徒”,但得蔡元培等学者支持。1918年到北京大学讲学,并举办第一次个人画展。1919年到日本考察美术教育,回国后创办天马会。1931年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中国学院讲授中国绘画“六法论”,举办“刘氏国画展览会”。后又在巴黎克莱蒙画堂举办旅美画展,作品《卢森堡之雪》为法国亦特巴姆国家美术馆收藏。回国后,在上海、南京等地举办个人画展,后又先后应邀在德国、英国、印尼、新加坡等国举办画展。1938年应中华书局之约,写成八十万言的巨著《海粟丛书》六卷。1940年主持中国现代名画筹赈展览会,并在雅加达、吉隆玻等地展出。1947年在上海“中国艺苑”举行个展。1949年后历任华东艺术专科学校校长、南京艺术学院院长、一级教授。1952年任华东艺专(现南京艺术学院)校长,后任南京艺术学院院长,并致力中、西绘画。1957年在上海美术馆举办“刘海粟油画国画展览会”,1979年文化部、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刘海粟美术作品展览”。1981年意大利国家艺术学院聘任为院士,并颁赠金质奖章。1988年在上海美术馆举办“刘海粟十上黄山画展”。另有作品多次在国内外展出并在报刊上发表。七十余年从事美术教育和创作,对中国画、油画、书法、诗词和艺术理论都有精深造诣,学贯中西、艺通古今,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画风豪放奇肆,苍莽劲拔,醇厚朴茂,多彩多姿,卓然自成一家,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刘海粟历任南京艺术学院院长、名誉院长、教授,上海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顾问、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英国剑桥国际传略中心授予“杰出成就奖”。意大利欧洲学院授予“欧洲棕榈金奖”。出版有《刘海粟画集》《刘海粟油画选集》《刘海粟国画》《学画真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