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社会以及设计行业对设计的夸大,致使设计成为只叫“好”却不叫“座”、只“好看”却并不“实用”的东西。众所周知,现代社会是商品激烈竞争的社会,因此,任何行为都可以同商业目的挂起钩来。“商品可以作为现实社会考量一切的表尺,也成为一切实践产物终极的存在目标”的认识渐渐成为广泛的公众群体的共识,就设计来讲,对于其行为和产物的评价似乎也不能不受这种“共识”的影响。因而,将设计尽可能扩展到更广泛的商业性的行为中去并结出商业化的结果,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然而这也使得一部分不良的商业行为及其产物,仅仅依靠设计行为产出的一张外皮,就得以堂而皇之地变为“优质”和“品位”的象征,这种现象使得设计被更多的人所曲解,也引发更多打着“设计”旗号的“伪设计产物”的产生。同时,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行为也干扰了设计学科正常的发展,使教学环节过分强调设计自身与商业行为、与市场的相适应,而忽视了设计应当秉持的立足“人”的根本,忽视了本应充分发挥设计在“为人而生产,为人而实施”的过程(行为)中所起到的导向和调控作用。设计因根本性的丧失了“以人为本”的实践主旨而远离了现代社会的中心,无法真正融入每一个人的生活。所谓的“科学性”在这样一种前提之下,更加无法体现,无从谈起;
最后,对于“现代设计”重新理解和诠释。这种做法有助于实践中把握正确的设计方向,使设计真正造福于人类。设计的产生是与人的产生相伴随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人类从原始走向现代,设计所起到的作用是绝对化的。从某个角度看,这样一个过程正是借助大量的设计产物的说明,才得以清晰准确地显现,并为后来人所认识和了解。当设计进入“当代”阶段,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很好地理解“当代设计”这一概念。事实上,所谓的“当代设计”更需要尽可能地把握好现代人类的各种需求,并且要透过现象看到其本质,准确洞悉作为人类永恒的精神内核,即,人性高于一切。否则“当代设计”的概念在“当代”的外衣下难免不成为“异化”的怪胎。而对于“当代设计”重新认识及准确诠释的前提,则是对于设计现象不仅仅需要适应,更要以人所独有的分析判断能力来界定区分这诸多的现象及其产物,而其判断分析的能力并不是天然获得的,其判断分析的依据也不是硬性设定的,其根源是对于人性的秉持,其依据是对于人性的不断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