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 清早期 黄花梨联二式闷户橱
明万历刊本《鲁班经匠家镜》插图版画中的闷户橱、镜台、脸盆架,都形象地说明它们是卧室用具。而清早期 黄花梨联二式闷户橱(图2),长199.5cm、宽52.5cm、高86.5cm,为全面雕饰类的实例。此际明式家具进入装饰鼎盛期和最成熟期,本橱闷仓面板上雕双龙戏珠,龙纹有翼,俗称“翼龙”或“飞龙”。存世实物屈指可数,除有翼之外,面目身躯与同式样螭龙纹形态别无二致。
可以肯定的是,闷户橱和架子床、镜架、衣架等家具一样,除一般家具的使用功能外,还有更为强烈的社会功能,即向社会(主要是“娶”与“嫁”所涉及的两个家族及婚庆来宾)展示、炫耀自身的财富和社会地位。
明清时期,嫁妆具有极强的身份证明与社会地位的象征意义。越是官宦富有的家族越注重这一点,或者说,越高档精致的家具越反映此规律,利用婚嫁这种家族生活的重大活动,对外表明主人的财富和成就。同时,嫁妆也是女方落户新家庭后的自有财产,代表着一种权利,这也是促使这类家具格外注重形式以及雕藻华丽的两个内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