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邮票
1953年1月,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在各地普遍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1954年9月15日-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1954年12月30日,原邮电部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纪念邮票,全套2枚,第一枚“普选”;第二枚“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1959年和1964年召开的第二届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邮政没有为这两届会议发行纪念邮票。十年动乱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遭到破坏,直到1975年1月13日-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原邮电部于1975年1月25日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纪念邮票,全套3枚。第一枚“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第二枚“新宪法诞生”;第三枚“夺取新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