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的偷换概念行为主要体现在,给一种常见的岩石起个“高大上”的名字,从而抬高其售价,赚取高额利润。例如,有商家将大理石标称为阿富汗玉。
前不久,安徽消费者秦先生在当地一家珠宝玉石市场,为妻子购买了一款标称为“阿富汗玉”的吊坠。按照商家的说法,这块阿富汗玉属于玉石中的精品,极为罕见。起先,秦先生对此深信不疑,而当他在网络上看完一档介绍玉石的节目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阿富汗玉在业内被称作“阿料”,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玉石,而是大理石,十分廉价。据秦先生透露,这个吊坠的要价是3300元,比其实际价值高出近35倍。
律师声音
到正规渠道购买更安全
“由于很多消费者难以用肉眼辨别珠宝玉石品质的优劣,因此相关标识既是经营者对商品质量的一种担保承诺,也是消费者辨别商品好坏、购买商品及事后维权的重要依据。”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律师杨强提醒消费者,为了减少损失,以及在产品发生问题后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应到正规商场及品牌专营店购买珠宝玉石首饰类商品,并索要发票及由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同时,注意在发票上注明所购买商品的详细名称,以便享受售后服务及发生纠纷维权时使用。
如果需要通过网络、微信等新兴渠道购买珠宝玉石首饰类商品,则消费者有必要提前获得商品品质、售后服务、保修期、维修费用等方面的知情权,并与商家签下书面合同。合同中须明确约定,如果商品出现设计、制造或质量方面的缺陷,以致影响使用,商家不仅有义务维修,必要时还要赔偿消费者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