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弘治朝宫廷中一些日常记载,反映了官方对当时御器厂瓷器烧造的动态和反应。
成化二十三年九月:"兰州临清镇守、四川管银课、江西烧造饶器、"广东新渌守珠池内官悉令回京②。
按宪宗朱见深于成化二十三年八月崩,九月壬寅孝宗即位,减饶州烧造内官时已是孝宗当政。上述同官,所担任的并非是当时最重要的职务,召其回京不 是商议什么军国大事,而应是停止其所辖业务活动。后来的史实证明,此举的目的,无疑是节约资财,限制瓷业,打击为非作歹的宦官。
弘治三年十一月"甲寅,内阁大学士刘吉等言:……近来工役繁兴与军民困苦,如沙河桥自成化十四年被水冲坏……又如江西磁器,内府所收计亦足用, 今又无故差内官烧造、未免扰人……乞将沙河桥南海子做工军士尽放回营休息,烧造磁器内官停止不差……上曰:灾变叠见,朕深忧惧,思图消复惟在恤民,今卿言 天寒军士久劳,工役及烧造内官骚扰地方,诚宜停止,江西烧造磁器,内官不必差③。"这段史料详细说明弘治弘治三年仃差内官烧造瓷器是大臣上谕,向朝廷陈述 原委,孝宗才决定停止不差的。其原因十分清楚,这些内官太监,在地方上无恶不作,大臣对此甚为不满,所谓"扰人"仅仅是一种婉转的措辞:而所述"内府所收 计亦足用"之语正说明内宫瓷器的贮存数已是十分巨大,不必再烧。显然,这些瓷器绝大多数是成化时期烧造的,因为孝宗执政三年,两度裁减、停遣烧造内官,景 德镇御器厂的制作不会有什么大的进度,即使没有停烧,其数量也有限。因此,可以说,弘治早期几乎没有多少瓷器生产。
除了听从臣下的谏言,不差内官前往江西督烧瓷器外,孝宗还进一步放宽了对民间征收制瓷原料的政策:
弘治五年三月"辛未初八日,以皇太子礼成诏告天下":……各处额办派办物料除军需供应器皿外,其余朱漆,油麻、铜丝、铜青、铜铁等,……白墡④、矾红、烧造缸釉等土……等项自弘治二年十二月以前拖欠未征者悉与蠲免,已征在官者仍解本部并本处收贮以备别用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