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黄花梨木雕凤纹顶箱大柜 (一对)
明末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二十卷《张廷秀逃生救父》中写到“花烛之下,乌纱绛袍,凤冠霞帔,好不风象。” 清代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八回载:“择了吉日迎娶,一般的鼓乐彩舆,凤冠霞帔,花烛拜堂,成了好事。”反映了民间社会普遍有之的凤纹观。由此可见,经过漫长的积累,在制度和文化上,凤纹作为女性的象征符号,被完全确立。
嫁妆里的凤纹“密码”
过去学界无人关注凤纹课题,收藏家和流通领域对明式家具上凤纹的含义,往往语焉不详。通过实例和对明清生活史的研究,我们认为,凤纹图案作为女性专指符号,在明式家具上大规模出现,绝不仅是纯粹装饰用,而是与特定的社会风俗、意识相关,有着自己的历史主题,反映特殊寓意。其中藏有一个密码,那就是这些家具多为女子出嫁时的嫁妆。
“陪嫁”是女子在出嫁时从娘家带到夫家去的财物,又被称作嫁妆、嫁奁、妆奁。明崇祯年《松江府志》记载当地习俗为:“婚前一日送奁于男家,今为迎妆,以奁饰帏帐、卧具、枕席,迎于通衢,鼓乐拥导,妇女乘舆杂遝,曰:‘送嫁妆’。金珠璀璨,士大夫家亦然,以夸奁具之盛。此俗礼不知始于何日,沿不可废,知礼者并宜议革者也。”
清初思想家陈确在《丛桂堂家约》中开列一份奁品清单,内容如下:“衣柜一口、衣箱两口、火箱一只、梳桌一张、琴凳二条、杌头二条、衣架一座、百架一座、梳匣一个、镜箱、一只铜镜二面、面盆一个、台灯一个、烛千一对脚炉一个布衣二袭、铺陈一副、床帐一条、床幔一条、门帘一条、面桶一只、脚桶一只。”陈确认为,这是一个低标准的送奁约定,嫁女妆奁按照此单办理,即体面,又减轻了女方家庭的经济负担,“则主人虽极贫,可免外贷。此一家血脉常通之道也。”而据清康熙五十八年刻本《汾阳县志》载,山西地区“嫁女,富户倍加衣饰、铺陈、桌椅、橱箱、杂用铜锡器皿,递减至贫家,则随身奁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