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个宪法巩固了中国人民革命的成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政治上、经济上的新胜利,并且反映了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广大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愿 望。共分“序言”和“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4章,106条。在“序言”中,叙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产生的背景。指出了我国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在“总纲”一章中,说明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 于人民”。
在“国家机构”一章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不仅规定了自由和权利,而且 还提出国家要逐步扩大对这自由和权利的物质保证。在宪法各部分中,还贯彻着国内各民族间平等友爱互助的精神,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能够真正成为统一的多民族 的国家。1975年、1978年、1982年、1993年,中国对1954年制定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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