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家具赏论>>>
明式家具规模化小批量生产之说
文、图/张辉 编辑/汤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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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毕业于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先后任职河北省博物馆、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后,在北京多家出版社任策划组稿编辑,并创建北京紫都苑图书发行公司。著有《曾国藩之谜》,主编《中国通史》、《古董收藏价格书系》等书。2000年开始,从事明清家具、文玩古董收藏和研究,现为雅昌艺术网等三家专业媒体专栏作家。
实例赏析
清早期 紫檀罗汉床(曲尺围子式)
图1 清早期 紫檀罗汉床(香港洪氏旧藏版)
藏家有一椅,奉若拱璧。忽一日,有人报又见一椅,同模同样同尺寸。此时百分百的解释:肯定是一对。还会有人加以附会,定是哥俩分家时分开的。若有不多于一堂八只之数,均可以如是解释。
收藏和经营古典家具的人士大多有这类经历,单只后来凑成一对,一对又凑成四只。人们情愿它们原是出自一堂。世人多认为只此一件才是艺术品,只有孤家寡人才是真正的大王。
但历史上的实际情况可能恰恰相反。笔者认为,在明式家具的生产中,存在着大作坊的小批量生产,或者同一图样多次制作的情况,这么说,最不会伤害古家具爱好者的感情。
明史研究界已有定论,明代以纺织业为代表的各类手工业制作,已具有近代工业化的萌芽形态,大规模、成批量的生产代替了一家一户的个体生产。我们应在此背景下理解明式家具的制作。在明式家具鼎盛时期,由于规模化生产,时至今日,式样一致而尺寸一样或不一的桌、椅、床都会被我们发现。人们常认为那是一堂失群,实际更多是大作坊中一张图纸下的相继生产,相互仿制也可能存在。当然,走家窜户的个体匠师为户家单独制作家具的情况也会同时并存。
我们应这样看待成批量生产的问题:
作为商品,图纸的成本必须以大量的成品来摊薄。设计人员的价值远远高于匠师,设计人员的一图必须是加工一批成品才合乎市场规律。一张成功的图纸不可能只生产一套或一个成品。
质量的顶峰须建立在大量生产的高原之上,高品质存在于大量反复的设计改进之中。这包括大作坊中设计哲匠和制作工匠之殚思毕力和苦心经营。最后成就了明式家具各类程式化的精品。
我们可见的存世品仅是几百年间历经劫难后的幸运儿,它们九死一生。谁能想象有多少器物被历史狂潮吞噬,谁能想象当年有多少明式家具器物?
明式家具存在规模化小批量生产之说,我们可以用一些造型极端的器形作为旁证,更为典型。